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婺城區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新獅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婺城區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我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成果,充分發揮農村基礎設施的功能作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建立完善農村基礎設施運行長效管理機制,根據《浙江省美麗鄉村建設行動計劃(2011-2015)》和《金華市區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是指環境衛生管理、公共設施維護及綠化養護等,其中環境衛生管理指村莊衛生保潔、村莊連接帶衛生連片保潔、公路及道路兩側衛生保潔、垃圾收集與清運、垃圾處理;公共設施維護主要指公共路燈、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含村排污管網及村口至鎮或城市主管網管道)、公廁、文體設施等的維修管理。
第三條 以政府引導、部門指導、鄉鎮組織、農民主體、市場運作、專業管理為原則,通過政府推動,區、鄉鎮(新獅街道)、村、戶四級聯動,分級負責,規范運行,構建農村基礎設施管理體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優化農村生產生活環境。
第四條 區農辦為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相關職能部門為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的業務主管部門,各鄉鎮(新獅街道)負責本辦法在所轄農村的實施。
第二章 實施范圍和內容
第五條 實施范圍。全區各鄉鎮、新獅街道,所有行政村。
第六條 實施內容和要求。
(一)環境衛生管理。
1.村莊衛生保潔。以村為單位做好村內道路及公共區域(含水域、綠化帶、垃圾房等)的清掃及保潔工作,確保環境衛生整治。大力推行農村“門前三包”管理制度,明確村范圍內機關單位、學校、個體工商戶、市場、企業、住戶等的保潔責任,對其辦公、辦學、生產經營場所及住所周圍從臨街建筑物外墻到路緣范圍內包綠化美化、包衛生保潔、包無亂搭亂放。
2.村莊連接帶衛生連片保潔。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做好村莊之間沿路、沿河區域的日常保潔工作,確保公路、道路、河道兩側可見范圍內無垃圾。已經列入公路及河道管理部門管理的區域不在本辦法規定之內。
3.垃圾收集清運。農戶生活垃圾投放至規定收集點,村保潔人員統一收集后運至垃圾中轉站或垃圾統一收集點,鄉鎮(街道)負責運至十八里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實行分散處理的村根據實際另行確定)。每個鄉鎮建一個建筑垃圾處置場,建筑垃圾在確保無害情況下由產生單位或個人自行負責運至指定處置點。
4.垃圾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應大力推行減量化處理辦法,減少垃圾出運量。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采取集中處理方式,運至十八里垃圾填埋場、焚燒廠作無害化處理,各鄉鎮(新獅街道)、行政村不得擅自填埋或焚燒(建有經環保評估通過的焚燒設備除外)。工業垃圾處理遵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公共設施維護。
1.公共路燈維護。確定專業人員或委托專業機構做好日常維護,確保正常照明。
2.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維護。
排污管網維護:主要做好管網、檢查井的破損維修及疏通清淤(每年至少清淤1次)。
沼氣池(厭氧池)維護:主要做好沼氣池(厭氧池)蓋板日常檢查及附屬設施破損更換、進水井定期檢查和清掏、沼氣池(厭氧池)每年一次清渣。其中,沼氣池(厭氧池)定期清渣按照有關規定統一委托有資質機構開展。
3.公廁的管理維護。公廁全年開放使用,有專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墻面及廁坑、潔具的整潔,自來水暢通、照明燈具完好,化糞池定期清理,設施有破損及時修復。
4.文體設施的管理維護。健身活動場地良好,器材有專人檢查維護,有銹蝕、破損及時修復。
(三)綠化養護。確定專人或委托專業機構做好中耕除草、修剪整枝、治蟲防病、澆水施肥等養護工作,確保綠化植物生長良好。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七條 行政村、鄉鎮(新獅街道)、企事業單位、區機關有關部門(單位)工作職責:
(一)行政村:負責村轄區內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工作。村內外環境衛生的日常保潔和垃圾收集工作;綠化的管護和缺損補種;路燈、文體設施、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公廁等公共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對專業公司在本村實施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并及時將存在的問題反饋至鄉鎮(新獅街道)。
(二)鄉鎮(新獅街道):負責本轄區內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行政村做好基礎設施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對轄區內行政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工作的日常檢查、協調和督促;村莊連接帶、公路、道路、河流垃圾清理和清運,協調并落實境內企事業單位的垃圾清掃和清運;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程序,引進信譽良好的專業管理公司;制定本鄉鎮(新獅街道)對村、專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三)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內部環境衛生保潔及門前“三包”,有義務承擔并交納衛生保潔費。
(四)區機關有關部門(單位):區農辦牽頭全區農村基礎設施管理的檢查、指導和服務,以及以獎代補資金的核實下撥;區農林局負責農村綠化養護管理的督查、指導和服務;區建設局負責鄉鎮垃圾中轉站建設及垃圾清運的督查、指導和服務;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鄉鎮做好農村公路兩側綠化及垃圾清理工作的督查、指導和服務;區水務局負責河塘、溝渠等水域管護的督查、指導和服務;區文體局負責文體設施管護的督查、指導和服務。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八條 區成立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辦。各鄉鎮(新獅街道)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專人,明確職責,做好轄區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工作。
第九條 各鄉鎮(新獅街道)每年年初根據實際,編制轄區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計劃,明確每個行政村的長效管理項目,報區農辦審核備案。
第十條 建立分級考核機制。區對每個鄉鎮(新獅街道)每兩月檢查考核一次;鄉鎮(街道)對每個行政村每月檢查考核一次;行政村每天對管護隊伍檢查一次。建立考核臺賬,考核結果與長效管理以獎代補資金撥付及管護隊伍報酬支付相掛鉤。
第五章 資金補助和管理
第十一條 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經費實行“市、區以獎代補、鄉鎮(新獅街道)配套,村、戶(含企業)適當繳納”的辦法籌集。
第十二條 區財政每年根據市以獎代補資金額度的一定比例安排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以獎代補資金。鄉鎮(新獅街道)根據區財政補助資金情況安排相應工作經費及適度自籌。補助資金要用于衛生保潔、污水設施維護、綠化養護等項目的人員報酬和垃圾清運支出。
第十三條 補助標準。
(一)對鄉鎮(新獅街道)的獎勵。鄉鎮補助資金分次考核,半年預撥,全年結算。補助標準:基數2萬元,加上年底在冊農村人口每人3元計算。以100分制計算資金。
(二)對村的獎勵:以行政村為單位補助,根據兩個月一次工作實績檢查考核結果核撥一次,額度以上年底村在冊人口數每年每人38元計算,其中:村莊衛生保潔每年每人16元,生活污水設施維護每年每人5元,綠化管護每年每人5元,文體設施等維護每年每人2元,垃圾清運每年每人10元(由區住建局負責考核撥付到鄉鎮)。
第十四條 區審計局定期對各鎮鄉(新獅街道)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區農辦與區財政局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長效管理專項資金的監管。
第十五條 市、區以獎代補資金及收取的有償服務費都要?顚S,如發現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要進行通報,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區農辦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