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優化我區經濟發展環境,確保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周邊區域治安環境集中整治活動。現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嚴厲打擊以下違法犯罪行為:
1.無正當理由干擾、阻礙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違法犯罪行為;
2.無正當理由干擾、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拆遷、征地、拆除違章建筑等工作,嚴重妨礙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3.無正當理由阻擾當事人在拆遷、征地過程中依法簽約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4.無正當理由干擾、阻礙施工單位正常施工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5.受雇于人實施干擾、阻礙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6.以非法理由強收費用、強要工程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7.以恐嚇、威脅等手段,影響工程項目正常招標、投標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8.其他影響項目建設,群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的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公安機關正告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立即停止一切妨害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違法犯罪行為,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否則,將嚴厲打擊,依法從重從快處理。
三、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舉報上述各類違法犯罪線索;動員、規勸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凡舉報有功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凡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依法從重從嚴懲處。
舉報電話:13588660559
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