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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領導參加《在線訪談》與網友互動交流摘要
昨天下午3時,婺城區副區長邵永華、婺城規劃分局局長周德康、婺城行政執法分局局長蔣震中、婺城國土資源分局黨委委員鄭志成、雅畈鎮鎮長程增發、新獅街道辦事處主任陶迅來到廣眾網演播室,
省政府決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開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動。這不僅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加快推進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現代化浙江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新型城市化、改善城鄉面貌、優化人居環境、建設美麗浙江的迫切需要。
“三改一拆”是指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改造和違法建筑的拆除,當前全區拆違已完成任務的90%
主持人:首先請邵區長先給廣大網友介紹一下“三改一拆”的概念和目標,以及當前婺城區的進展情況。
邵永華:很感謝網友對我區“三改一拆”工作的參與和支持。“三改一拆”是指開展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的改造和違法建筑的拆除。“三改一拆”行動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下達給婺城區的任務是:2013年要完成舊住宅區改造10萬平方米、舊廠區改造8萬平方米、城中村改造4萬平方米、拆除城鄉違法建設60萬平方米。這項行動開展以來,婺城區各級黨委、政府非常重視,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采取有力措施推動這項工作,目前我區“三改”工作已全面啟動,拆除違法建筑的進度截至5月20日,拆違總量達54萬平方米,達到了90%的進度。目前,全區上下對“三改一拆”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力度越來越大,“三改一拆”的氛圍也越來越濃,另外,值得欣喜的是,群眾參與的熱情度也非常高,可以說,“三改一拆”工作正在婺城區如火如荼地展開。
“三改一拆”工作重點是“六先拆一整治”
主持人:請問婺城區“三改一拆”中對拆的方面有什么樣的要求?
蔣震中: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在第一時間制定了“三改一拆”行動方案,鄉鎮街道也積極響應,行動迅速。在行動方案中,明確了當前工作重點“六先拆一整治”。一是頂風的違建先拆;二是“四邊”嚴重影響市容景觀的違建先拆;三是妨礙重點工程建設的違建先拆;四是存在安全隱患的違建先拆;五是嚴重影響城鄉規劃實施的違建先拆;六是侵占耕地性質嚴重的違建先拆;七是整治非法采砂行為。
主持人:在“六先拆”中有哪些細化的內容?
蔣震中:六類違建中“六先拆”是指(一)機關事業集體違建必先拆。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集體(控股)企業、村集體等占用土地的違法建設。(二)妨礙重點項目推進違建必先拆。如妨礙農房改造、征地、拆遷等重大項目推進的違法建設。(三)影響安全違建必先拆。如影響供電、供水、供氣、消防、防汛防臺、公共集會活動場所等公共安全的違法建設。(四)侵占耕地違建必先拆。如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較大面積耕地或采取欺騙手段取得審批手續及土地衛片執法要求拆除整改的違法建設。(五)“四邊”違建必先拆。如在主要道路、主要河道水域、公路橋梁、鐵路、城市山體沿線以及文化體育設施、文保單位等公共活動場所侵占道路紅線、侵占河道控制帶、侵占綠地等,影響鄉村容貌的違法建設。(六)典型違建必先拆。如控違拆違整治開始以來頂風搶搭搶建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列入鄉村兩級“違建典型”等影響較大的違法建設。上述六類違建中,涉及到各級領導、干部和黨員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必須首先行動起來,帶頭整改、主動拆除。同時,按照分類處理、分步實施的原則,同步推進重點整治對象以外的其他“兩違”整治工作。
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已形成“全面覆蓋、全程監管、科技支撐、協同作戰、社會監督”五大體系
主持人:留言板塊有不少網友說,造成違章建房蔓延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規劃、行政執法等部門的監管不力,沒有對不法行為嚴管到位,缺乏日常監督檢查。那么,婺城區政府當前對土地利用監管有什么舉措呢?
鄭志成:婺城區從2007年開始,列入了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范圍。衛片執法檢查就是利用衛星遙感監測系統拍攝的光譜影像,通過兩個不同時段的影像對比,充分運用“批、供、用、補、查”一張圖,獲取監測時段內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變化數據,對國土資源進行動態監測。這不僅是土地衛片執法檢查邁出了一大步,而且是整個國土資源執法監管體系建設的一大提升。也就是說,從平面執法到立體執法,從手工操作到科技執法,從單槍匹馬到政府主導、部門聯合,從部分覆蓋到全部覆蓋,達到了“天上看,地上查,群眾報,網上管”的效果,形成了“全面覆蓋、全程監管、科技支撐、協同作戰、社會監督”的國土資源執法監管五大體系。
農業生產經營者禁止占用基本農田
網友【山上山下】:現在老百姓反映在耕地中建農業設施用地的比較多,特別是有些養殖戶將設施農用地建在基本農田里,請問這樣做允許嗎?國土部門對設施農用地的審批流程是什么?
鄭志成: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和省農業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土資發【2013】9號)文件精神:設施農用地包括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工廠化作物栽培、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的附屬設施用地。農業生產經營者盡量利用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灘涂等非耕地或耕地質量較差的劣質土地發展設施農業,要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生產設施用地占用耕地的,經營期滿后,由經營者負責復耕。附屬設施用地占用耕地,且要硬化地面的,由經營者按照“占一補一”的要求,負責同質同量補充占用的耕地,或向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繳納耕地開墾費,落實異地委托造地。申報程序:1、申請單位(個人)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用地申請;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3、區農業(水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4、區國土分局審核;5、區政府審批;6、上報市國土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