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區檢察院召開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動員會,全面部署司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任務。區檢察院檢察長徐洪彬參加會議。
會議首先對婺城區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檢察官入額辦法》進行了說明和解讀。據悉,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建立員額制,是此輪司法改革的亮點。根據方案,改革后,檢察院工作人員劃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按照不同序列實行分類管理。首先,檢察官遴選并不是簡單地在檢察員與助理檢察員之間切一刀,而是從嚴準入、逐級遴選、擇優選任,確保檢察官的質量;其次,員額檢察官每年辦理的審查逮捕案件一般不超過180件、審查起訴案件一般不超過150件,保證檢察官有相對充足的時間和精力辦案,確保辦案質量。此次改革還將建立檢察官司法檔案,嚴格執行錯案責任追究,全面實行辦案責任終身制,員額檢察官在職責權限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會議要求,要提高思想認識,深刻領會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深化改革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嚴格按照司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貫徹落實;要堅持正確方向,準確把握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和任務,通過依法合理放權、建立檢察官權力清單、嚴格辦案責任追究等措施,確保“誰辦案誰定案誰負責”;要以“四個強化”確保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積極穩妥推進,做到強化組織領導,強化準入把關,強化組織紀律,強化統籌兼顧,通過明確責任落實,嚴格制度要求,從嚴管理隊伍,保障改革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實現檢察改革和檢察業務“兩條主線”平穩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