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臺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地球上的自然變異,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自然變異,無時無地不在發生,高低溫試驗箱當這種變異給人類社會帶來危害時,即構成自然災害。因為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包括以勞動為媒介的人與自然之間,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災害都是消極的或破壞的作用。所以說,自然災害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世界范圍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臺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林病蟲害等。
中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地震、臺風、暴雨、洪水、內澇、高溫、雷電、大霧、灰霾、泥石流、山體滑坡、海嘯、道路結冰、龍卷風、冰雹、暴風雪、崩塌、地面塌陷、沙塵暴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國和局部地區發生,造成大范圍的損害或局部地區的毀滅性打擊。
自然災害的形成與發展
凡危害動植物的各類事件通稱之為災害。縱觀人類的歷史可以看出,災害的發生原因主要有二個:一是自然變異,二是人為影響。因此,通常把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自然災害,如地震、風暴,海嘯;將以人為影響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人為災害,如人為引起的火災、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自然災害形成的過程有長有短,有緩有急。有些自然災害,當致災因素的變化超過一定強度時,就會在幾天、幾小時甚至幾分、幾秒鐘內表現為災害行為,像火山爆發,地震、洪水、颶風、風暴潮、冰雹等,這類災害稱為突發性自然災害。旱災、農作物和森林的病、蟲、草害等,雖然一般要在幾個月的時間內成災,但災害的形成和結束仍然比較快速、明顯,所以也把它們列入突發性自然災害。另外還有一些自然災害是在致災因素長期發展的情況下,逐漸顯現成災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等,這類災害通常要幾年或更長時間的發展,則稱之為緩發性自然災害。
許多自然災害,特別是等級高、強度大的自然災害發生以后,常常誘發出一連串的其他災害接連發生,這種現象叫災害鏈。災害鏈中最早發生的起作用的災害稱為原生災害;而由原生災害所誘導出來的災害則稱為次生災害。自然災害發生之后,破壞了人類生存的和諧條件,由此還可以導生出一系列其它災害,這些災害泛稱為衍生災害。如大旱之后,地表與淺部淡水極度匱乏,迫使人們飲用深層含氟量較高的地下水,從而導致了氟病,這些都稱為衍生災害。
當然,災害的過程往往是很復雜的,有時候一種災害可由幾種災因引起,或者一種災害因會同時引起好幾種不同的災害。這時,災害類型的確定就要根據起主導作用的災因和其主要表現形式而定。
自然災害的特征
突然、是不可預測的。自然災害通常是劇烈的,其破壞力極大。持續時間有長有短。災難包括了很多因素,它們會引起受傷和死亡,巨大的財產損失以及相當程度的混亂。一次災難事件持續時間越長,受害者受到的威脅就越大,事件的影響也就越大。另一個影響災難程度的主要特征,是人們是否獲得了足夠的預警。自然災害有許多重要的特征,它們突然、有力,無法控制,引起破壞和混亂,通常很短暫,有最低點,有時可以預報。
自然災害的影響
災難影響行為和精神健康的方式有多種:
⑴災難會帶來實質性的創傷和精神障礙;
⑵絕大多數的痛苦在災后一兩年內消失,人們能夠自我調整;
⑶由災難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礙非常少見;
⑷有些災難的整體影響可能是正面的,因為它可能會增加社會的凝聚力;
⑸災難擾亂了組織、家庭以及個體生活。
自然災害會引起壓力、焦慮、壓抑以及其它情緒和知覺問題。影響的時間以及為什么有些人不能盡快適應仍然是未知數。在洪水、龍卷風、颶風以及其它自然災害過后,受害者表現出惡念、焦慮、壓抑和其它情緒問題,這些問題可以持續一年。一種極度的災難的持續效果,稱為創傷后應激障礙,即經歷了創傷以后,持續的、不必要的、無法控制的無關事件的念頭,強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愿望,睡眠障礙,社會退縮以及強烈警覺的焦慮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