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部門29項問題,已整改27項,整改落實率達93%
三公經費控制不嚴、財務管理欠缺規范、專項經費未專款專用……審計之后,這些查出的問題有沒有及時整改落實?“屢審屢犯”的現象是否依然存在?日前,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審計局聯合組成檢查組,對2012年度9個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整改落實情況開展了跟蹤督查。
近年來,婺城區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審計工作原則,逐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專業化、常態化。2012年,共組織實施了區交通局、新獅街道等9個單位涉及13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表明,多數單位領導的經濟責任意識、財經法紀意識有所增強,審計過程中未發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但依然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內控制度不健全、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拆遷補償執行不嚴、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往來款清查不及時等現象。
一年過去了,這些問題是否已經整改?相關制度是否已經建立或完善?為了切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和區審計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分兩組人員于9月、10月分赴9家被審計單位,聽取了被審單位主要領導的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并對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
從檢查情況看,截至目前,要求整改的29個事項中,已整改到位的有27項,審計整改落實率達93%,有關部門、單位認真采納審計建議,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了糾正和改善,并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如針對下屬公司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區交通局及時調整了公司會計人員,并成立局會計核算中心,將所屬一段兩所及兩家公司的財務全部納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從而增加了財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規范性,贏得了區主要領導的肯定。
對于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也對原因進行了如實說明,并明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檢查組人員指出,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除了查處問題、規范制度,還體現在對領導干部的保護上,是促進干部健康成長、防范權力失控的有效手段,被審計單位對整改越重視,越是對自身的保護和負責。
據悉,這是婺城區第一次由多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開展聯合檢查。區審計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婺城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為審計整改規范化、制度化定下“硬杠杠”,這次聯合檢查是我區加強審計整改的一項措施,今后這項工作還要不斷加大力度,切實推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