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規范市區城鄉客運市場秩序,滿足廣大群眾出行需求,加快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步伐,金華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推進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的意見》(金政發[2009]105號),對推進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目標任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隨著城鄉一體化的深入推進和農村道路基礎設施的不斷改善,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特別是農村客運集約化程度低、公共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不斷凸顯出來,城鄉居民要求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呼聲日益強烈。現有農村客運班線承包、掛靠經營模式已不能滿足城鄉居民“安全、經濟、舒適、便捷”的出行需求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城鄉公共交通運營體制改革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實現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目標,必須對現有農村客運班線營運體制進行改革,加快農村客運班線公司化改造步伐。在完成農村客運班線公司化改造基礎上,優化整合城鄉客運資源,采用適合道路狀況的營運車輛,分階段逐步實現公交化運營,到2010年底基本實現城鄉公共交通服務均等化。城鄉公共交通經營企業將按照公司法規定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員工化管理的公司化經營模式。按照到期終止、依法收回、給予適當經濟補償的原則,加快農村客運班線承包、掛靠車輛公司化改造步伐。依法收回到期農村客運班線經營權,終止與經營者的承包、掛靠經營合同,鼓勵未到期農村客運班線承包、掛靠經營車輛提前參與公司化改造。對這次公司化改造中嚴重擾亂正常公共秩序的不法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
推進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是統籌城鄉發展,提升金華中心城市綜合競爭力的一項基礎工程,也是一項順應民意、群眾受惠的民心工程。但農村客運班線公司化改造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需要得到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改革會涉及各方利益的調整,制定公司化改造政策必須堅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兼顧現實情況予以綜合考慮。希望各經營者和廣大市民朋友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統一決策部署,識大體、顧大局,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的關系,不參與、組織堵路、攔車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自覺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為平穩有序推進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齊心協力,確保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工作順利推進。
金華市區城鄉公共交通統籌
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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