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關于認真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精神,牢牢把握當前植樹造林的黃金季節,充分調動全社會植樹造林的積極性,迅速掀起我區春季植樹造林的高潮,進一步推進我區城鄉綠化工作,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在“3.12”植樹節前后(3月10日—4月10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月活動,現將活動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召開一次動員會議
1.各園區、鄉鎮(街道)要在3月15日前召開一次由機關干部、各村(居)書記、主任參加的綠化工作現場會,通過典型帶動、廣泛宣傳,動員轄區各村(居)、企事業單位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綠化植樹活動。
2.經貿、教文體、衛生、城建、交通、農林、水務、團委、婦聯等有關部門要于3月15日前組織下屬企事業單位召開綠化工作動員(現場)會,認真傳達區城鄉綠化工作動員會議精神,廣泛動員廣大企業職工、團員青年、婦女和在校學生,積極參與綠化植樹活動。
3.其他各部門、各單位也要及時召開動員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動員全體干部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參加義務植樹活動。
二、精心制定一個實施方案
1.各園區、鄉鎮(街道)是本次植樹活動的實施主體,要在前期對轄區內需要綠化的地段、面積等具體情況進行深入調查摸底基礎上,根據城鄉綠化工作5年總體目標,結合新農村建設、社區建設實際,制定一個詳細的、切實可操作的城鄉綠化工作分年度實施方案和義務植樹月活動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明確目標要求、時間安排、人員組織、責任分工,確保城鄉綠化工作分期分批推進。
2.各有關部門也要切實履行職責,制定較為完善的城鄉綠化工作分年度實施方案和義務植樹月活動實施方案,共同做好全區的城鄉綠化工作。3.本次義務植樹月活動的實施方案于3月15日前上報區綠化辦。
三、合力共建一批示范基地
1.各園區、鄉鎮(街道)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選擇合適的宜林荒山、荒地或村莊、企事業單位內部、道路河道兩旁,落實一個義務植樹基地,做好種苗購買、植樹工具和車輛安排等各項準備工作,有序組織機關干部、企業職工、村(居)民參加義務植樹活動,確保完成每人每年植樹3—5棵的法定義務。
2.各部門(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到聯系鄉鎮、聯系村選定一塊地、一個坡、一條河或一條路作為自己的義務植樹基地,也可以直接參加聯系鄉鎮、聯系村的植樹活動。
3.各地要把義務植樹基地建成城鄉綠化示范基地,帶動本地各單位綠化工作提檔升級。
四、建立健全一套工作機制
1.各園區、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各單位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大力加強對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和引導,不斷提高義務植樹的公眾參與度。
2.要創新群眾性義務植樹活動新機制,積極鼓勵工商企業、造林大戶、苗木合作社(大戶)、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以投資投勞、捐款捐樹、認建認養等多種形式植綠增綠,提倡社會各界人士建設“黨員林”、“勞模林”、“青年林”、“三八林”等主題林,鼓勵企業或個人出資建造冠名林。
3.區綠化辦負責做好綠化植樹活動的技術指導工作,確保種一片、成一片、綠一片。對各園區、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各單位開展義務植樹活動的情況要進行專項督查,對組織有力、工作出色的要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成效較差的要查找原因并進行通報批評。各鄉鎮、街道和各部門、各單位要將義務植樹月活動開展情況,于4月20日前報送區綠化辦(聯系人:方小艷,電話:82359783 6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