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讀博爾赫斯,免不了對他產生些疑惑。
比如那篇很有名的《南方》。主人公達爾曼在南方擁有家產,于是,南方在他的想象中變得美麗親切,雖然他從未踏上過那塊土地。由于生了一場病,病愈后達爾曼迫切地感覺要回到南方,于是匆匆登上了列車。沿途風光讓他欣慰,夢中的南方馬上就要走近。他在一個小站下車,心情不錯,沒料,在飯店用餐時卻受人挑釁,他想忍耐,旁人卻將他受的羞辱無限擴大,達爾曼不得不接受決斗了。南方,這塊夢中呼喚過無數次的神圣土地,此刻就這樣殘酷而冷峻地呈現在他面前。“他們出了店門,如果說達爾曼沒有希望,他至少也沒有恐懼。”達爾曼的腦中早已一片空白,這片空白將他以前對南方的那些想象,映襯得更加妖嬈綺麗。
“達爾曼緊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小說最后一句這樣寫道。
這一結尾曾讓初讀小說的我詫異十分。直到后來,漸漸明白了一個人總要被迫卷入到一些是非中,總要不得不去面對一些突如其來的流言和別人精心設計的陷阱時,我才領悟了那位“沒有希望,也沒有恐懼”的達爾曼的真實性,他手拿匕首向平原走去的孤獨背影,仿佛人類面對尷尬命運的一個縮影、一種象征。
博爾赫斯,這位二十世紀享譽世界文壇的短篇圣手,總有能力讓你為他的文字震驚、詫異、叫絕。
理解博爾赫斯,《小徑分岔的花園》是個很好的切入口。小說的基本框架是一名間諜逃跑、被捕的過程。但逃跑的間諜在這里顯然只是個敘述的借口。博爾赫斯不過是利用他,帶領我們進入了那座中國庭院式的花園。花園是一位博學的“云南總督”建造的,“他拋棄一切,去寫書、蓋迷宮”。在這座迷宮般的花園中,間諜與看守人開始討論花園、迷宮、小說、時間,智慧的話語不時迸現,“誰都沒有想到書和迷宮是一件東西……小徑分岔的花園是一個龐大的謎語,或者是寓言故事,謎底是時間”。
《小徑分岔的花園》一文的隱喻是時間,我想將“時間”換作“小說”也無不可。博爾赫斯充滿野心,他想讓他的小說包羅萬象,如綿綿無限的時間般達到永恒。在現實生活中,包括在一般的小說中,一個人面臨幾種不同的選擇時,總是只能選擇一種可能,博爾赫斯卻想讓他的小說成為迷宮,人物、情節都可以做無數種選擇,擁有無數種解讀方式。在博爾赫斯眼中,“去寫書”與“蓋迷宮”顯然是同一個意思,只是采用了不同的表達方法罷了。
花園、迷宮,是博爾赫斯小說中出現較多的意象。不知這與他的童年經歷是否有關。
1899年,博爾赫斯誕生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外祖父家,3歲時,隨父母從外祖父家遷至一幢高大寬敞的樓房里,樓房帶有花園,花園里有山楂樹和一架紅色的風車。父親在家里專門設有圖書室,里面有大量藏書,這成了博爾赫斯童年的樂園。
曾見到過博爾赫斯晚年的一幀照片,那是他在花園里拍的,手中提著根竹手杖,面前是花園的鐵柵欄。他在早年的一篇文章中說:“事實上,我的搖籃是在鐵矛柵欄之后的花園和一間擁有無數英文書籍的藏書館。”這句話仿佛成了他晚年這幀照片的解說詞,或者說,他晚年時逗留在花園,只是為了回味逝去的年華。
散文《我與博爾赫斯》,讓我們再次領略了博爾赫斯的別致,哪怕在一篇十分“寫實”的散文中,他也能讓你體會到進入迷宮的那份神秘,那份快慰。在這篇文章中,博爾赫斯寫了作為作家、名人的“博爾赫斯”與躑躅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街頭的小老頭“我”之間的奇妙隔閡。“我”喜歡沙漏、地圖、18世紀的印刷術、詞語的來源、咖啡的香味和斯蒂文森的散文,“博爾赫斯也有同樣的嗜好,不過有點兒虛榮地將那些嗜好變得像演戲”。“我”對“博爾赫斯”甚至仿佛有些不滿,有些抱怨:“我將寄身于博爾赫斯而不是我自己。”此文的結尾一句竟然是:我不知道我們倆當中是誰寫下了這篇文字。
1971年,博爾赫斯對赫伯特·西蒙說:“持續的迷惑,不斷分岔的迷宮是我領悟生活的方式。”他那將花園與書籍當作搖籃的童年經歷,以及所持獨特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讓他的文字顯得飄逸、神秘、瑰麗多姿、獨具魅力。
博爾赫斯營造著他的迷宮,興味盎然,樂此不疲,他在里面獲得了一種神秘而強烈的快樂。他的迷宮或許會讓初入者不知所措,但這并非他的本意。博爾赫斯就如一位調皮搗蛋、生長于迷宮的王子,由于從小親近迷宮、熟悉迷宮、愛戀迷宮,他不過是想把自己在迷宮中感知的幸福與更多的人分享罷了。面對他的迷宮,或許有時你會方向不辨,甚至有些暈頭轉向,但是,進入迷宮后你不也領略了不少綺麗風景,欣賞過不少有趣的人物與事件嗎?既然如此,就算你暫時無法窺透迷宮的所有秘密,不也在新奇中獲得了閱讀的快樂嗎?博爾赫斯并不想賣弄,也不想炫耀,因為對他來說這些全沒必要。也正因為這樣,他不喜歡喬伊斯,他會說:“我認為,像喬伊斯那樣的作家基本上是失敗的,因為他的作品讀起來太吃力。”博爾赫斯是早慧的,他的文學天才在童年時代即已顯露。博爾赫斯也是勤奮的,讀他的文字(甚至小說),你常會發覺自己已深陷各種書籍中。博爾赫斯閱讀興趣極廣,求知欲極度旺盛,他小說中出現的眾多典籍,與小說的人物、情節渾然一體,他有一種神奇的天賦,能讓浩瀚書海中的那些精靈們,在自己的文字中翩翩起舞,自由出入。
對于中國文化,博爾赫斯深深敬佩,終身保持著濃厚興趣。上面提到的照片上他拿著的手杖,就原產中國,那是他上世紀70年代末在美國唐人街買到的。他在一首寫中國的詩中說:“……想起了那位夢見自己變成了蝴蝶、醒來之后卻不知道自己是夢見變成蝴蝶的人還是夢見變成人的蝴蝶的莊周。”莊子夢醒不知自己是人是蝶,博爾赫斯也能在完成一篇作品后忘了到底是“我”還是“博爾赫斯”創作的。相距數千年、遠隔數萬里的兩位思想者,在這一刻,奇妙地想到了一起。
另一張對我印象深刻的照片,是他用蒼老的手撫摸漢碑的畫面。那是80歲高齡時,雙目失明的他去日本訪問時拍下的。博爾赫斯曾對中國學者說:“長城我一定要去。我看不見,但是能感受到。我要用手撫摸那么宏偉的磚石。”博爾赫斯對中國文化的癡迷令人感動。于是我們不難理解,他為何要將《小徑分岔的花園》中的花園設想為中國庭院式的,為何他會在文中提到《紅樓夢》、大紅燈籠、中國音樂、云南總督……
對于愛書的博爾赫斯,上帝對他是厚愛的,因為讓他擁有了非凡的智慧與才情;同時,上帝對他也是殘酷的,由于家族遺傳性眼疾,博爾赫斯從小視力糟糕。1955年,當阿根廷總統任命他為國家圖書館館長時,博爾赫斯已幾乎完全失明,他在一首詩中自我解嘲地說:“上帝同時給我書藉和黑夜/這可真是一個絕妙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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