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婺城區聯調委駐白龍橋法庭調解室成功調解一起歷時一年的交通事故糾紛。
去年11月,婺城區聯調委駐白龍橋法庭調解室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糾紛,經過三方共商后初步確定由保險公司賠付事故傷者姜某15000元、車主周某賠償3500元。然而姜某在調解接近尾聲時忽然提出要追加3000元賠償金,理由是其丈夫從湖州趕回金華的打的費以及其住院期間丈夫工資損失。面對突發狀況,調解員冷靜應對,耐心在周某及姜某之間調解,但是由于雙方賠償數額差距過大,調解當天最終不歡而散。
但事后該調解室并未將此案件擱置一旁,調解員從姜某不愿起訴中察覺出雙方依然存在協商空間,因此堅持定期給雙方當事人打電話,耐心細致進行溝通。經過近一年時間,今年10月姜某及周某終于愿意再次接受當面調解,經過協商,雙方在額外補償方面達成了一致意見,周某也當即向姜某履行了額外賠償款,一起僵持近一年的糾紛得以成功調解,當事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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