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步伐的加快,建筑業發展迅速,各類配套基礎實施不斷完善,婺城的城鄉建設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建設工程項目參建各方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經驗,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努力創新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手段、方法,形成了一整套科學的制度體系、組織體系、責任體系、裝備體系、應急體系和文化體系,提升了安全管理整體水平。通過全區上下的共同努力,呈現出全區安全生產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良好態勢。但由于建設工程涉及行業領域廣泛,具有點多、線長、面廣、臨時性強、流動性大等特點,我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和薄弱環節,離經濟發展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工作任務更重,壓力更大。為此,筆者就我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現狀和如何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舉措談點想法。
一、婺城區建筑安全基本情況
1.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婺城區雖然位于金華中心城區,但由于受管理權限及歷史原因等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區的建筑行業發展比較滯后,沒有規模較大的建筑企業,區轄的建筑企業資質低,現共有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資質企業2家,其余均為裝飾裝修、混凝土等專業承包企業,規模普遍較小,施工安全設施較為落后,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特別是一些小的建筑企業,生產施工方式較為落后,安全投入嚴重不足,致使安全生產隱患得不到根治,再加上安全意識淡薄,管理不規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狀況更差。
2.經營者素質不高,員工流動性大。在被調查的建筑企業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懂安全、會管理的老總不足20%,對國家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上頒布了哪些法律、法規、標準并不清楚,對如何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知之甚少。此外,建筑企業用工靈活,員工流動性大,使得企業大多不愿意在財力和精力上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員工安全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建筑業一線工作人員大多以農民工為主,這些民工沒有經過系統的安全培訓,就連入場的三級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不熟悉施工現場的作業環境,不了解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不懂得緊急狀態下的自防自救方法等,安全知識、安全意識、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
3.建筑項目復雜分散,管理難度大。建筑項目工地分散,點多、線長、面廣、臨時性強、流動性大,分布在鄉鎮、園區、市區等區塊,情況復雜。而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僅有2名安全監督人員,人員缺乏,力量薄弱,與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設規模不相適應;區城建監察大隊有責無權,對建設工程的違法現象的查處無處罰權。開工建設的項目中,有的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有的風險源集聚、監督任務重,難以對所有項目實行有效監管,使不少小建筑工地成為安全監管的“真空”和“盲區”。
4.缺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部分業主方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意識相對淡薄,只注重抓項目建設的工期,而忽視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有的建設工程項目投資規模較小,建設資金偏緊;部分業主方未按規定辦理法定建設手續擅自施工,而建設工程所在的鄉鎮、街道(園區)也沒有專門的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監管,致使部分在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缺乏有效管理,存在較多安全隱患。
二、我區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安全生產意識、主體責任不夠明確。作為建設項目的業主方,部分建設單位不能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能正確履行本應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作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最重要的責任主體,有的施工單位缺乏安全管理意識,采用的是經驗型管理,企業法人、經營者法制觀念淡薄,不能正確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忽視安全管理,沒有按要求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足,未投入必要的資金用于整改隱患。作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另一重要責任主體,部分監理企業監理基礎工作薄弱,對關鍵工序未做到旁站監理,未能有效控制施工作業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履行職責不力,安全監控不力。有的監理人員不具備專業監理資質,對重點施工的技術要求和施工規范中的相關條款不熟悉,甚至看不懂施工圖紙的現象也存在。有的監理日志記錄不全、不規范,補填現象嚴重,日志中缺乏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的相關記錄。建設項目參建各方對建設工程涉及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其他如設備租賃、拆裝、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乏具體明確規定,導致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相互推諉,不能及時解決,埋下事故隱患,甚至直接導致事故發生。
2.管理方式粗放,施工現場混亂。由于建筑市場是一種典型的賣方市場,僧多粥少,競爭激烈,迫使施工單位互相殘殺,競相壓價,惡性循環。部分施工企業不合理低價中標,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違法分包、非法轉包、掛靠等現象依然比較普遍,隨意壓縮項目安全專項資金,隨意刪減安全設施和裝備。有的不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與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設備管理不良,專職安全員一般也是掛名的,平時根本不到現場,工地的現場主管既是施工員,又是技術員,還是安全員,一兼多職。安全生產制度無法落實,施工管理混亂,安全生產沒有切實保障。有的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粗放,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少數工程項目對重要的分項工程既不編寫施工方案,也不做技術交底,有章不循,冒險蠻干。有的工程項目對分包單位實行以包代管、以罰代管,使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法規、標準落實不到一線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現象不能得到及時糾正和制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重效益、輕安全、搶進度,“三違”現象時有發生。
3.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薄弱。建筑施工項目從業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安全員、質監員及建筑操作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仍比較淡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安全員、質監員、施工員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直接影響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力度。各建筑施工企業,大量使用農民工,這些從業人員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據不完全統計,全區建筑行業共有從業人員3000多人,80%以上為農民工,70%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而且流動性大,給建筑企業的培訓工作帶來很大不便,使得建筑企業不會對他們進行太多的培訓投入,致使這些人員缺乏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時有發生,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4.不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不少的施工企業沒有及時把建設領域發生的事故編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材,幫助作業人員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以增強安全作業意識與能力。有的企業發生事故以后,沒有按照國家有關“四不放過”的原則和規定嚴格事故原因調查,而是往往簡單地歸咎于自然災害,或者歸咎于作業人員的違章操作,甚至歸咎于運氣不好,從而不能正確吸取以鮮血和生命為代價換來的教訓,整改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加強與完善安全管理,有效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5.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不順。一方面是市區建設系統工作體制不順。近年來,市政府也對建設系統體制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調研,雖然對一些具體工作做了調整,但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特別是在市區的一些建筑企業承接的建設工程項目,平時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職權在市局,而一旦出了安全生產事故或問題,則又算婺城區的指標,要我區來組織處理。另一方面,區內建設系統管理體制也比較復雜,區轄金西開發區、婺城新城區、雙龍風景區、仙源湖旅游度假區都設有建設局,都在各自范圍內行使相應職權。如金西開發區、婺城新城區等建設局都可以辦理施工許可證,而婺城區范圍內出了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等問題,責任卻在區城建局,存在審批職權與管理責任不相一致的現象。
6.安全監管人員不足,管理工作面廣量大。在當前的安全生產嚴峻形勢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疲于應付各種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檢查項目的次數遠遠超過企業安全科檢查的次數,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檢查項目的內容和深度遠遠超過項目部安全員所做的工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簽發的整改數也遠遠超過監理人員簽發的數量。造成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和區城建監察大隊疲于應付檢查的原因是,面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執法處罰權,責任權利不對等。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由于專職監管人員少,監督覆蓋面小、監管力度不夠,監管能力與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設規模不相適應,對現場的“三違”現象不能及時發現與糾正,同時區城建監察大隊無執法權,使在建工程在檢查后施工方對提出的隱患不能及時進行整改;對“城中村”及農村建房缺乏有效監管,建房無設計、施工無資質,導致其成為事故的多發點,且留下無窮隱患。
7.建筑新技術帶來新問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新問題與高發安全隱患并存。建筑新技術、新工藝不斷出現,如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機械的使用不斷增加,使安全風險繼續提高,監管任務更加艱巨。同時,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坍塌、施工用電等事故,仍是建筑工地發生主要傷亡事故的危險源。
三、抓好我區建筑安全監管工作的對策
1.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許可,誰監管”的原則,從項目立項到實施至竣工的全過程,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責任,進一步強化責任監督管理考核落實機制,從體制、機制上保障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2.認真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指導、監督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明確每個部門、每個人、每個崗位、每種行動(活動)等所應有的在安全方面的義務和職責。監督企業保障安全投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做好安全基礎工作。
3.深入開展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行業、系統深入開展安全檢查,經常梳理隱患。督促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開展安全自查自改;集中對重點建設項目特別是高風險項目如高邊坡施工的現場進行專項檢查;督促整改能當場整改的隱患,對不能當場整改的隱患要督促其落實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切實凈化和改善建設工程的安全環境。
4.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和執法能力。首先,要轉變安全生產管理觀念,調整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從幫助企業管理項目繁雜的安全生產具體事務中擺脫出來,擺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位置,切實履行政府監督管理職能,適應當前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工程建設需求。其次,是要上下一致,統一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統一監督管理,量化安全工作指標。要把工作重點放到監督工程建設法定建設手續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安全行為上來,檢查建設工程是否履行法定建設手續,督察企業和項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持證到崗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落實到位。最后,是改變管理方法,改變過去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取代項目安全員,直接管理項目部的保姆式越位管理法,采取不定期巡查的監督方式,發現問題后,嚴格按照行政執法程序監督管理,分清政企安全責任。依據企業負責的安全原則,充分發揮施工企業的責任主體主導作用。
5.強化教育培訓,加快實現安全觀念的轉變。安全是企業的責任,安全管理工作不僅僅是安全管理人員的事,它應該是全體相關人員都必須重視好參與的大事,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必須防止把安全管理與施工生產分開管理的原則。下大力氣完善建設工程從業者,尤其是農民工安全權益保障體系建設,使其人身安全健康、財產、保險等得到合法有效地保護;要高度重視其安全知情權,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推行在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建立農民工業余學校,試點農民工基礎安全教育培訓社會化,建立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信息化管理系統,貫徹安全管理全民參與原則。
6.強化長效機制,實現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機制:一是健全完善以“一把手”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網絡體系,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二是要逐級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各基層,落實到每位員工,并進行嚴格考核管理,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產監管保證體系。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切實加強對重點領域、重要項目的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始終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四是要依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認真查處,嚴肅處理,并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有關領導的責任和相關部門人員的連帶責任。五是安全投入保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切實加強建筑工程風險抵押金繳存,為從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工作進度。
(作者系婺城區城建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