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門:不存在優惠的情況
日前,讀者張女士撥打《今日婺城》新聞熱線82225333咨詢:“最近,我聽朋友說,通過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繳納社會保險,在繳費金額上可以獲得優惠,這種說法屬實嗎?”
張女士介紹,她今年31歲,不屬于“4050”人員。以前在企業工作,通過企業繳納五項社會保險,2009年辭職后轉為個人形式繳納,只交養老和醫療兩項。去年,她在金華市區某商場租了攤位,經營服裝生意至今。另外,她從企業辭職后辦理過失業證,也領取過失業金。她想知道,以她的情況,如果通過商場攤位的營業執照繳納社會保險,能否獲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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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不存在繳費優惠
針對張女士的問題,金華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表示:“社會保險的繳納金額不存在優惠的情況,只是根據繳費基數的不同而分檔,多繳多得。不過,對于一些特殊人群,就業管理部門可能會給予一定的補助。”
另據金華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目前的政策,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4050”人員,可以申請享受社保補貼。由于張女士不屬于“4050”人員,所以不能享受該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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