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執法監督促進司法公正
昨日,婺城區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召開法律工作座談會,就貫徹落實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暢所欲言。婺城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張菲菲、副主任王喜軍,以及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座談會。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開展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省人大常委會于2010年7月30日通過了《關于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在座談會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結合各自職責、職能紛紛暢所欲言,就法律監督工作進行了座談交流。婺城區人民檢察院及時組織干警開展《決定》的學習,讓每一位檢察干警領悟《決定》的精神,并出臺了相關的實施方案。婺城區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的建議經常進行研究,對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認真對待,規定重審,并推行了量刑規范化試點。婺城公安分局成立了執法質量考評小組,自覺接受法律監督,把法律監督與執法水平相結合,推進公安執法制度建設。江南公安分局不斷提高執法水平,設立了派出所領導坐堂制度、民警辦案加分制度、民警執法等級化制度,并鼓勵民警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提高法律業務知識。婺城區司法局開展了內部學習討論,對司法矯正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婺城區法制辦還建議建立法律監督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協作辦案機制、改革創新機制。
王喜軍指出,近年來,婺城區檢察機關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檢察工作主題,積極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在公、檢、法、司、行政執法等部門之間形成了工作機制,并取得了明顯成效。對下一步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王喜軍說,要深刻認識貫徹落實《決定》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接受法律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突出重點,形成合力,推進《決定》的全面貫徹落實;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法律監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