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年將面臨對勞動力重估的進程,是否能夠以此形成經濟轉型的倒逼機制,帶動經濟二次起飛,提高工資水平是最為關鍵的一步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和《工資條例》歷時多年,幾易其稿,遲遲不能出臺,不僅在于勞資利益分配、同工同酬等問題不能得到有效解決,更在于對工資上漲會降低國家出口優勢和引發高通脹的隱憂。
物價持續上漲,工資穩如磐石。漲還是不漲?可能是《工資條例》難產的最大癥結所在。不過,從現實情況看大可不必這么恐懼,因為現階段的特點是工資在企業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極小,上調部分工資對企業影響有限。
在發達國家,工資一般會占企業運營成本的50%左右,而在我國則不到10%;發達國家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而我國則不到42%。過去十年間我國財政收入年均增長超過20%,GDP增長10%左右,勞動力報酬年均僅增長6-8%,勞動報酬占國民收入分配的比重不斷下降,“強資本,弱勞動”的趨勢也不斷強化。
長期以來,我國由于較為豐富且廉價的勞動力,企業以低廉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獲得優勢,實現了較長時間的經濟持續增長,使得中國成為全球的價值洼地。這不僅形成了過分依賴增加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的增長方式,也阻礙了勞動生產率和收入提高的步伐,導致第三產業發展緩慢,形成全社會低工資的狀況。反過來看,生產要素價格的長期低估也是現有經濟增長模式以及經濟內外失衡和產業結構低端化的癥結所在,中國廉價成本造就的低成本優勢不可能再持續下去。
事實上,要判斷一個國家的成本壓力和競爭力,重要的是要比較工資的增長與生產率的增長。從長遠看,工資上漲對中國經濟轉型是有益的。工資形成機制的變革將從根本上改變勞資關系,改變工資上漲嚴重滯后于國民收入上漲的局面,使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發生革命性的變化。而工資水平的上漲將能夠從根本上改變以往行政性產業轉移和產業升級缺乏內在動力的弊端。
國際經驗表明,工資上漲并不能降低一國或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反而可能成為結構優化的契機。日本在1970年代、臺灣在1980年代都曾經歷過人力成本上升的過程。例如日本在1960年代以高投資、高化工為主導,帶動了經濟的起飛。但在1970年前后,工資快速上升推動日本在70年代初期進行結構轉型。根據日本的經驗,工資水平上漲后,日本制造業的勞動生產率得到了普遍提高,并且還出現了制造業內部的結構轉型,低端制造業面臨向高端制造業的轉型。例如,1970年至2000年的20年內,日本紡織業增加值所占制造業增加值比例由5.5%下降到1.3%。而隨著新技術的應用,高端制造業得到迅速發展,同期電氣機械業增加值所占制造業增加值由11%上升到16%,金屬制品、通用設備、電子設備等占比持續提高。
從現在的情況看,靠低勞動力取得的高貿易順差并沒有真正獲得高收益。按舊金山聯邦儲備銀行的計算,消費者支出的88.5%其實花在了“美國制造”上,包括占消費支出大頭的服務費用。事實上,美國消費者支出只有2.7%花在了中國制造的商品本身上。我國企業勞動力成本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的“向下競爭”已經在不斷惡化我國的經濟環境,對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極為不利。而要素價格“變貴”將對那些資源浪費型、環境污染型、勞動力成本低廉型的企業形成“擠出效應”或“倒逼效應”,讓那些居于產業鏈低端、沒有技術含量的企業,不得不通過增加技術和管理的投入,形成“向上競爭”的機制。讓這些企業靠提高勞動生產率來消化成本上升的壓力,真正通過產品附加價值的提升,培育中國經濟和產業競爭力。
因此,中國經濟要走向良性平衡,必須要彌合勞動生產率增長和工資收入增長之間的差距。中國未來幾年將面臨對勞動力重估的進程,中國是否能夠以此形成經濟轉型的倒逼機制,帶動中國經濟二次起飛,提高工資水平是最為關鍵的一步。(作者系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