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4月3日播出了《公安部摧毀特大新型地溝油犯罪網絡》,新聞中地溝油的煉制地點在開發區蘇孟鄉。令人聞之色變的地溝油煉制窩點竟然就在身邊,這一案件在我市引起了軒然大波——地溝油案20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5月2日,婺城區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準逮捕“地溝油案”中李衛堅等20名犯罪嫌疑人。
2005年以來,李衛堅在妻子徐小青等人的幫助下,從各地收購各種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制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煉制地溝油,明知這些地溝油系非食用油脂卻將地溝油銷往上海、重慶、江蘇等食用油脂生產企業。
這個過程中,董明明等人負責收購、加工、運輸,陳汝清、陳海新等人負責粗加工。
安徽泗縣億軍油脂公司張長義、王攀等人明知來源,卻依然選擇購買地溝油并加入工業用鹽等化工原料制成成品銷往上海仕明食用油脂公司,上海仕明食用油脂公司洪章明、徐斌等人明知億軍公司煉制的地溝油原料系非食品原料煉制,為節省成本從億軍公司采購動物油脂,通過精加工銷往上海多家食品加工企業。
重慶坤興食品廠于時堂等人采購地溝油用于生產“余哥”牌食用牛油,并銷往重慶市各火鍋店和火鍋底料廠,流向餐桌。
江蘇康潤食品配料公司王成奎、李樹圣等人采購地溝油9車次188.95噸,涉案價值140余萬元,用于實用性牛油油脂生產并將生產的成品銷售至安徽、廣東等地食品加工企業。據統計,僅2011年1月至11月間,李衛堅團伙銷售這種新型地溝油的收入就達到了1000多萬元。
婺城區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李衛堅等20人,利用各類肉及肉制品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地溝油”,并將生產的油脂作為食用油銷售出去,根據兩高一部《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對20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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