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斷于法,國之大道。
司法制度,是一個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
“法者,平之如水”。在中華法系的悠久傳統中,司法即公平的理念,一以貫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國司法制度建設邁進新紀元。通過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我國確立了合議制度、辯護制度、公開審判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調解制度等在內的基本司法體系。中國司法在歷史的新領地,播下法制的種子。
“文革”十年浩劫,我國的司法制度一度遭到嚴重破壞,同時也讓人們意識到,在建設現代化的過程中,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須臾不容缺席。
(二)
云開霧散,百廢待興。
改革開放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得以確立。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國司法制度建設進入快車道。
法律是時代精神之子,司法亦如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顯著增強,司法環境發生著復雜而深刻的變化。解答時代問題,回應時代挑戰,是擺在中國司法制度面前的一道必答題。司法體制改革,刻不容緩。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2004年,中央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實施的第一輪司法體制改革啟動,我國司法改革走向整體統籌、有序推進的階段;2008年,第二輪司法體制改革啟動,改革進入重點深化、系統推進的新階段。目前,第二輪司法體制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
回首峰巒入莽蒼。十年來,司法體制改革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本著維護公平正義的目標,司法體制改革從民眾司法需求出發,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促進社會和諧為主線,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為重點,成效卓然。
(三)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十年來的司法體制改革和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堅持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才能從根本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公平正義才能普照在每一位公民身上。
法諺有云: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而且應以人們能夠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公平正義應當落實在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過程,體現到每一個司法行為之中。然而,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司法人員能力素質存在差異、地方保護主義尚未根除等原因,不斷完善司法制度的頂層設計,使公平正義得以整體推進,顯得尤為重要。
在這一過程中,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確保了司法體制改革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三個至上”相輔相成、不可割裂,確保了黨的事業、人民利益和憲法法律的有機統一。只有通過堅持黨的領導的司法機關,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訴求才得以在憲法法律的框架下實現;同時,黨的事業只有從人民利益出發,并在憲法法律的框架內從事活動,才能基業長青。
十年來,我國司法機關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從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司法隊伍建設、加強司法經費保障等方面推進改革,給人民群眾帶來看得見的正義,給我國司法制度繼續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帶來堅定信心。
(四)
一枝一葉,皆關民情。
基層司法人員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群眾的事再小都是大事。
人民群眾的感受是司法制度的晴雨表,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風向標。
人民群眾的感受是司法制度實踐效果的直接檢驗。以人為本、司法為民,是我國司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十年來,我國主動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不斷推進基層司法組織建設,強化司法工作的服務意識,切實為人民群眾行使權利提供便利,司法為民的實踐不僅讓廣大群眾可知、可感,還使他們直接得益受惠。
人民群眾的感受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風向標。面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司法體制改革啟動自我修復程序,不遮掩,不回避。針對司法行為不規范等現象,人民法院全面試行量刑規范化改革,不但讓群眾覺得定罪正確,還要實現量刑公正均衡;針對群眾關心的“司法侵權”問題,完善國家刑事賠償制度,并且在賠償之后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彰顯公平正義;針對群眾期待的嚴肅警風警紀問題,建立和完善督察工作制度,落實從嚴治警方針……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改革,順應了群眾感受的風向。
(五)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我國司法體制改革是一個學習借鑒、不斷創新的過程。在堅持從國情出發的基礎上,傳統法制資源和國外有益經驗,都是司法體制改革的可貴借鑒。
中華法系的司法傳統中一直有比照成例斷案的傳統,英美法系中也有司法判例制度。在規范司法行為的改革中,我國在借鑒古代傳統和域外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案例指導制度”。這是尊重國情、博采眾長的一個范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明德慎刑”、“慎殺”是我國古代司法的優良傳統,尊重和保障人權也是現代法治理念。為了體現嚴格限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原則,我國在2011年取消了13個死刑罪名;從2007年開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準權,死刑第二審案件全部開庭審理,完善了死刑復核程序,加強死刑復核監督;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得到進一步落實,社區矯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從寬處理機制、刑事和解機制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六)
公平如水,正義如錘。
維護公平正義,是我國司法制度始終不渝的目標。十年來,我國司法制度在改革中不斷完善,在提高政法隊伍凝聚力、戰斗力和政法機關公信力上見到了明顯成效,在破解制約政法工作發展進步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難題上取得了重大進展,在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上邁出了新的步伐,推動了政法事業的科學發展。
中國司法制度與時代風云共激蕩,不斷回應時代課題和群眾期待,改革未有窮期。在改革中贏得機遇,在創新中不斷發展,中國司法必將繼續贏得人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不斷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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