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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莫言到衢州,周新華以小說家和新聞記者的雙重身份陪同他在龍游石窟盤桓數日,為解龍游石窟千年之謎,莫言寫到:“古代,有一個金毛小耗子成了精,變成一個美麗的姑娘。許多小伙子愛上她,為她爭斗。姑娘為了平息戰爭,就對他們說:我喜歡在地下陰涼的洞里生活,你們誰能挖出一個最美麗、最高大的洞窟,我就和他在洞里結婚。于是,戰爭平息了,許多小伙子開始挖洞,互相比賽,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兒子死了,還有孫子。到了后來,人們已經忘記了挖洞的目的,只知道挖洞是為了繼承祖先的遺愿。于是就出現了這千古奇跡。所有偉大的工程,都源于愛情。”周新華為這個故事著迷,隨手迅速備抄了一份,莫言湊過來看見了,也在紙上隨手添寫了一句:
日前,以中篇小說《民國六年風調雨順》(被公認為民國題材的收官之作)馳名文壇的小說家周新華做客金華,在金華二中開了一堂“地域文化與小說實踐”的講座。周新華自道有“N”個身份,記者編輯制片人,詩人編劇小說家,可謂“江湖歷練豐富”。道完“我是誰”,則聽他道來“我不是誰”,周新華說:“我不是老師,因為普通話不夠標準;我不是文史專家,因為所備文史資料不夠嚴謹;我不是記錄式的寫作者,因為我的寫作以想象見長;我不是來賣書的,因為我只是個小說寫作者;當然我更不是來做旅游推介的,只是拿來主義,略作紹介。”
“我不想失去根的意識”
周新華對金華有特殊的感情,因為他到高中畢業的每一個假期都是生活在湯溪,他有湯溪情結,曾經的湯溪火車站和一旁的金華縣土特產倉庫承載了他所有的兒童之夢。“在我的心目中,那里就是整個天下,那里是我對世界上所有大城市的最初印象。”周新華說,他的人生最初的收藏也是從湯溪開始的,各類連環畫、各類古籍、《兒童文學》、銅制的民俗用品等等,“廢品倉庫的書堆是我的金山,銀山則是我生活的中學校園的圖書館。這讓我比同齡人更早了解了這個縱向的世界和橫向的世界,這個山一樣的臭臭的書堆,是我文學之夢開始的地方。”他曾以此為題材寫過一篇小說《小小湯溪縣》,“小小湯溪縣,三爿豆腐店;城里打屁股,城外都聽見”,可惜年深日久,這篇小說的初稿早已不見蹤影。
每次出門去,周新華總要跟地方友人告一聲“我出門去了”,到金華來,他卻沒有出門的感覺。他說:“金華和衢州就是一個聚寶盆里的兩顆明珠。”歷史上兩地互相隸屬,譬如太末縣(衢州)、東陽郡(金華),民間更有“銅金華、鐵衢州”的說法,自然是說這兩座城市固若金湯,不易攻陷。至于湯溪,直是被他認作“金華與衢州的子女”,更何況衢州府龍游縣把他們的母親山———龍丘山(即九峰山)也判給了金華,建國以來的金華地區,便是合兩家為一家,兩地真可謂是親如兄弟了。這也是他為什么關注地域文化的關鍵所在,“作為小說家,我像文史專家一樣熱愛地域文化。一旦我們把自己和文化、地域自我割裂起來,一輩子都找不到根的感覺。”他說,“我不想失去根的意識。”
“時不我予”是他作品最好的注腳‘
周新華雖然以中篇小說見長,但是寫起長篇小說來也絲毫不落俗套,他的第一部長篇小說《黑白令》,說盡信安城三大家族的起落,直擊文天祥的《為或人賦》之“悠悠成敗百年中,笑看柯山局未終”。《人民文學》副主編邱華棟在為《黑白令》所寫的序中說到,“周新華敢于對歷史動真格。為了讓題材更獨特,更吸引人,他巧妙地把一件史實拉了進來:他揭示了號稱中國第一家族的歷史真相。一般來說,國人都以為,曲阜孔廟里的孔氏后人是孔夫子唯一的嫡系大宗,但史實是,靖康之難后,孔氏的嫡系大宗在孔氏大家長、衍圣公的帶領下,跟隨宋廷南渡,并被皇帝‘賜家于衢’,一呆就是幾百年。先后傳了六代公爵后,改朝換代了,新的統治者、元朝政府命令衍圣公帶著爵位重新回山東曲阜,結果被衍圣公拒絕。衍圣公把爵位讓給了曲阜的族弟,自己留在江南,從此,天下孔氏分為南北二宗。在許多漢族知識分子眼里,從未與異族合作過的南宗則更為正統。”在《浙江文壇2010卷》,《黑白令》也成了“奉獻給2010年浙江文壇的一個驚喜”。
在他的近作《丁氏大村》中,周新華更是棋高一著,起因在于為了宣傳《金瓶梅》原作者的故鄉,當地政府在全國范圍尋找合適的作家,最后花落他手。故事則是以南方情懷敘述北方風情,可謂風味獨具。周新華說:“丁氏大村提供的資料少得可憐,遠遠不如網上的。現實中的大村更是平淡無奇。”在這個小說里,除了一些極少量的硬資料以外,幾乎全是虛構的。更不簡單的還在于,《丁氏大村》里虛構的“龍馬令”和藏馬山寶藏,幾乎令許多讀者信以為真,丁氏子孫更是視之為“寫就了丁家人的生存密碼”,憑借一部小說,周新華幾乎再造了丁氏的一段家族秘史。
但對周新華來說,能夠作為他的代表作或許仍然只有《民國六年風調雨順》,甚至諸多評論家聲稱,他之后的多部作品在藝術水準上都沒有超過此篇,盡管他在上世紀90年代初創作的《新天國》已開穿越玄幻的先河,遠早于黃易諸人。“時不我予”便成了周新華諸多開風氣之作的最好注腳。《民國六年風調雨順》以其獨一無二的編年史貫穿始末,每年一個災難,行文簡潔到了極致,大有后來的極簡主義風格,又以地域和史實為根據,接了地氣,使人信以為真,更兼當時先鋒小說(如今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得以正名的“魔幻現實主義小說”即是)盛行,在這部中篇小說中,周新華不僅寫了人的命運,也寫了一個村莊的秘史。間接反映“衢州教案”這件事,及其民國三年旱災、四年水災、五年雪災、六年冰災、七年地震一些史實。所不同的是,這些史實是經過異化的,所以造就了怪異的編年史,因此這個小說受到評論界的長期關注。時隔多年,這篇小說還成為衢州地區唯一被《浙江文學史》(王嘉良編,習近平總序,趙洪祝序)論及的作品。
“在泥土里挖掘、接地氣的寫作”
經營文字數十年,周新華自有他的路數。他以一系列“喜歡……”的句式總結了自己創造小說時的竅門。他說:“我喜歡把故事放在有標志性事件的歷史背景中寫作;喜歡魔幻現實主義寫作;喜歡阻隔式的寫作;喜歡想象,風格多變,打一槍換個地方;喜歡常用字,不喜歡用成語;喜歡地域文化、民俗,但用詞還是喜歡標準漢語;喜歡反常的描述。喜歡反著寫,笑著哭,哭著笑。”在他的小說中,他很少用嘆號,因為文字本身就富含感情,實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才用嘆號助力。他也很少用雙引號,相反,還故意把感情淡化著寫。他的小說分段不勤快,段落之間如同“從一塊陸地跳往一塊陸地”,而不是時興“從一塊甲板跳往一塊甲板”,所以他的小說多有厚重感,注重精神的力量。
在創作《丁氏大村》時,他在北方古鎮逗留了四五天,并沒有什么異事發生,這世界正常得沒法再正常下去了。一夜溜街時,在昏黃的路燈下,忽覺有誰拉了他一下,只見地上一根銹鐵絲勾住了他的褲管,讓他念及莫言的那只金花小耗子,不免興起了模仿莫言的腔調接續一個關于金花小耗子的結尾:“周新華本要睡下了,卻聽到窗外有人叫喚,聲音細細如同鼠語。他覺得有故事了,披衣、穿鞋、開門、下樓,一步步踱到街上,并且尋找。突然,他覺得有誰拉了他一下,就著昏黃的路燈光,他看到一只耗子,一只金毛小耗子咬住他的褲管,拼命往前拽。周新華有些明白了,他跟著它,他跟著她,往鎮子外奔去。他看見一片亮,子夜的太陽高高掛著,太陽之下,麥浪滾滾,一粒粒麥子突然成熟了,一個接一個跳了下來,落到了泥土里。麥子們一接到地氣,變成了一排排金燦燦的文字。周新華突然醒悟,這些年他尋找的金毛耗子,就是芬芳的泥土、泥土的芬芳,就是在這泥土里挖掘、接地氣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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