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制止酒后“行兇”的酒鬼
時間:正月初五下午
單位:羅埠派出所
春節期間,走親訪友,酒成了親戚朋友間聯絡感情最有效的“催化劑”,飲酒似乎已經成為一種習慣。可是酒喝多了絕不是好事,傷人又傷己。春節期間,羅埠派出所就辦理了一起醉酒引起的尋釁滋事案,當事人夏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處罰。
農歷正月初五下午,家住洋埠鎮的夏某在自家飲酒后,為了尋求精神刺激拿著菜刀來到鎮上一家蛋糕店向老板索要打火機,并不斷敲打柜臺玻璃和店內蛋糕,口中喊著“打火機拿來”,并揮舞菜刀,嚇得店主涂某(孕婦)趕緊找來房東幫忙,在眾人的勸說下,夏某離開了蛋糕店。
夏某繼續在街上尋找目標,看見路邊停著一輛寶馬車,二話不說朝車子的引擎蓋砸去,對車主拳腳相向,引來不少路人圍觀。羅埠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現場,對夏某的行為進行制止,并將夏某帶回所內約束至酒醒。
“幸虧派出所不放假,不然那個酒鬼把人砍了都沒人去制止”,看到夏某被制服并帶走,圍觀群眾拍手稱快。
酒醒后的夏某極度后悔,向民警大吐“苦水”。正月初五中午自己和朋友在家中吃飯喝了不少的酒,下午本想到街上走走,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會拿刀砍人。但是,無論是怎樣的理由,這個正月夏某注定在拘留所里度過了。(通訊員李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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