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保戶”可免費用電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提高
日前,記者從婺城區民政局獲悉,我省居民階梯電價“兩保戶”免費用電政策已經實施。從今年3月1日起,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簡稱“兩保戶”)的家庭成員或代辦人憑有效證件可就近前往當地供電營業廳(供電營業所)窗口辦理免費用電登記手續。
為確保“兩保戶”實行每戶每月15度以內的免費用電基數政策落實到位,婺城區民政局積極與區供電局進行溝通、聯系,及時提供全區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間在冊的“兩保戶”信息,發放宣傳手冊7000余份,向“兩保戶”宣傳免費用電政策和實施細則。并與供電部門建立免費用電政策實施的協同工作機制,自2013年2月起,每月20日前向供電部門提供“兩保戶”當月變更(增加或取消)的明細清單及電子文檔。
據悉,“兩保戶”每月15度的免費用電政策自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兩保戶”家庭,登記前可享受的免費用電對應的電費,由供電企業一次性退還;登記后每月可享受的免費用電對應的電費,直接在當月電費中扣除。辦理時,需攜帶以下材料:1.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戶”或“五保戶”證明原件;2.“兩保戶”戶主身份證原件;3.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4.近期電費發票或電量電費通知單;5.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證明材料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供電企業工作人員將對照民政部門提供的“兩保戶”信息,核對一致后,進行登記、留存。集中供養的“兩保戶”免費用電登記手續由集中供養單位統一辦理。
另據了解,為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今年,婺城區民政局將按規定對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調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現行的每人每月464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24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現行的每人每月27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57元。新標準將從2013年4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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