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今年征兵命令和國防部、南京軍區征兵辦公室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征兵時間調整實際,現就本區女兵征集工作發布公告如下:
一、征集對象和標準條件
1、征集對象。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學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高中應屆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專的應屆畢業生及正在大專階段學習的在校生,符合條件的可以征集。
2、年齡條件。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19周歲(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20周歲(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頒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身高應在160厘米以上。
4、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頒發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的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
二、征集程序
1、發布公告。省、市、縣三級征兵辦公室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公布女兵征集的報名網址、條件標準和程序方法等信息,明確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2、網上報名。8月5日18時前,應征女青年自行登陸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bbm.chsi.com.cn),填寫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3、確定初選預征對象。報名截止后,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依據報名人員當年高考相對分數[高考相對分數=(1-當年高考成績在本省的排名次序÷當年本省的高考總人數)×100],按照由高到低,擇優選擇6倍征集任務數的女青年作為初選預征對象。
4、初審初檢。8月6日起,初選預征對象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應征女青年網上報名審核表》,持此表和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按兵役機關通知要求參加初審初檢。政治初審主要審查戶籍、年齡、學歷等,身體初檢需檢查除吸食毒品、艾滋病、梅毒檢測、心理測試外的所有征兵體檢項目,并填寫《體格檢查表》。初審初檢不合格者以及報名弄虛作假者取消應征資格。
5、綜合素質考評。省征兵辦公室抽調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考評組,采取查驗證書、現場問答、體能測試等方式,對送檢對象的政治思想、身體素質、文化素質、入伍動機等進行綜合考評和查驗,具體辦法按南京軍區征兵辦公室《應征女青年綜合素質考評實施辦法(試行)》(南征[2010]3號)有關規定執行。
6、體格檢查。與綜合素質考評同步進行。由省征兵辦公室、省衛生廳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女兵體檢中心組,按照封閉設站要求對應征女青年進行體格檢查,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參與監督。
7、組織政審。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會同同級公安部門,對省站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審查。嚴格落實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政審、區域聯審制度。
8、審定新兵。省征兵辦公室會同省公安、衛生、教育等部門,召開定兵會,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女青年進行集體審定,優先征集對象全部批準入伍,其余按綜合素質評定分數高低,全省統一衡量,擇優預定新兵,并確定一定比例的預備人員。
9、公開公示。省、市、縣三級在征兵辦公室外醒目位置,公示初選預證對象、送檢對象、預定新兵名單(包括姓名、戶籍地、學歷、高考原始分數、綜合素質考評分數),時間不少于5天。對舉報反映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入伍資格,從預備人員中按綜合素質評定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替補。
10、手續辦理。對確定批準入伍的女青年,由縣(市、區)征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設區市征兵辦公室協助做好新兵服裝發放、檔案整理、交接輸送、優待安置等工作。
婺城區征兵辦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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