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看見有幾個人坐在金蘭水庫邊垂釣,不一會兒,居然還有人開著“私家小船”進來釣魚。5點多,水庫碼頭附近水面近有10多人在游泳嬉水,大多是年輕小伙,還有幾名家長帶著孩子來游泳。
據了解,目前婺城區金蘭、沙畈、安地和九峰等水庫都是飲用水源或備用水源,禁止游泳而且水庫岸邊都設有“庫區水深危險,嚴禁垂釣或下水游泳”的標志牌,但仍有不少人垂釣和下水游泳。水庫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水庫水域面積大,水較深且水下地形復雜,如果有垂釣者或游泳者不了解水下情況,落水或輕易下水,一旦被水草纏住,或遇到急流、漩渦,容易發生意外。另外,夏季水庫里的水溫差較大,極易造成游泳者腿部抽筋。
“我們只能好心勸阻,但好些人就是勸不動啊。”管理員無奈地說,來釣魚和游泳的人有的來自市區,也有外地人,但大多是附近村民,以年輕人為主。管理員還透露,水庫管理處無執法權,對于前來游泳、釣魚的人只能勸說,而不少人在管理處下班后,才偷偷進來游泳,他們管理難度很大。為此水庫管理處呼吁廣大市民行動起來,自發保護金華人的飲用水源。
記者查看了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明文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或者組織進行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體的活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兩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體的活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據專家介紹,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垂釣或游泳會產生兩大污染。一方面是人體排出的汗水等會增加水質的氨氮量,破壞飲用水安全;同時,游泳時帶來的洗發水和沐浴露等洗滌用品液會嚴重破壞飲用水水質。如果水質受到影響,最終影響的是市民的飲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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