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根據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的有關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的不同部位和設施設備都有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對物業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業主需要支付一筆維修資金。
因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指由業主交存的專項用于建筑物內共有部分、建筑區劃內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2、哪些是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交主體?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專項維修資金。
3、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是什么?
新建物業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交存標準為:獨立別墅、設置有電梯的物業按每平方米70元,聯體別墅按每平方米55元,多層住宅按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交存。
4、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誰所有?
業主交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
5、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怎么計算?
專項維修資金中當年交存或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其余部分按不低于一年期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專項維修資金存款利息實行一年一結,定期計入業主分戶賬內。
6、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期限是否為70年?
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其使用期限是由使用的頻率和額度決定,而不是由使用的時間來決定,它是隨著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增多而不斷的減少。
7、業主的分戶賬面余額不足時,怎么辦?
業主分戶賬內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的30%時,應當續交專項維修資金。續交后的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得低于首期專項維修資金。
8、續籌工作誰負責實施?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交義務,由房屋所有權人履行。專項維修資金的具體續交工作可由業主大會委托業主委員會負責實施。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專項維修資金的續交工作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
9、業主可以對自己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進行查詢嗎?
可以。管理機構或其他負責代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戶的單位,應當建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查詢制度,接受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對其分戶賬中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收繳和使用余額的查詢。
10、如何查看維修資金個人賬戶?
可以登錄婺城區政府網(www.wuch.gov.cn)—政務公開—公告公示—重要通知中進行查詢。
11、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能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提取走嗎?
不能。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并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原業主未交存首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前協商足額交存。
12、房屋滅失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怎么處理?
因拆遷、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物業滅失的,業主可持相關憑證,申請退回本人名下專項維修資金結余金額。
業主辦理專項維修資金退款手續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房屋所有權注銷證書;
(三)房屋滅失退款申請。
經授權,被授權人可代領授權人所退款額。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交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公有住房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1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婺城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代管時,如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提出實施項目和資金使用預算;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征求相關業主意見后,根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提出實施項目使用預算;
(二)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和使用預算,填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表》,報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審核,按規定征求相關業主意見并簽字后上報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
(三)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根據申請進行核準,并按核準使用額度的70%劃至申請單位;
(四)項目完工后,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居民委員會將下列要件報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核實后撥付剩余款項。
1.工程決算單(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2.業主委員會審核簽章的施工承包合同(應明確保修期限);
3.工程維修發票;
4.業主委員會驗收合格證明。
(五)對2000元以內的零星修繕,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可在工程完成后,向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表》后,直接辦理相關費用撥付。
14、在緊急情況下如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當物業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或者出現電梯故障、屋蓋漏水等嚴重影響物業正常使用的緊急狀況,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提出建議,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證明核實,可直接撥付專項維修資金。同時向管理機構提供申請維修所需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未按規定及時實施維修和更新的,各區物業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
15、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如何分攤?
(一)涉及整個物業區域的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在該區域全體業主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
(二)涉及單幢或部分物業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在其相關業主的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
專項維修資金不足支付維修費用的,不足部分按照物業建筑面積按比例由相關業主分攤。
16、哪些費用不得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物業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專業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因人為損壞及其他原因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維修養護費用;
(五)國家和省明確規定由有關單位和個人承擔的費用。
17、哪些資金應當轉入專項維修資金?
(一)專項維修資金規定的存儲凈利息;
(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凈收益;
(三)物業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的經營所得,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共有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
(五)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自愿籌集的款項;
(六)其他按規定轉入的資金。
18、如何確保維修資金的保值增值?
在保證專項維修資金安全和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專項維修資金用于購買一級市場國債或者轉定期存款,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使用專項維修資金購買的國債應當持有到期。
除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外,不得將專項維修資金出借,不得將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投資房地產、股票、期貨,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不得用專項維修資金為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9、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將會怎樣?
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服務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并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20、為什么業主交納了物業服務收費,還要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1)物業服務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3)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因此,業主在交納物業服務費后,還需要按規定繳存維修資金,以保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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