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13年12月31日,犯罪嫌疑人葉某,在金華市區(qū)一家銀行的自動柜員機上,將會員卡中的錢轉到另一張卡上,轉賬金額高達60多萬元。當葉某乘出租車準備到蘭溪時,被金華出租車治安管理大隊民警查獲。經查,葉某系湖南漣源人,因家中造房,欠下10多萬元債務。苦于找不到工作,葉某到處尋找賺錢的機會。2013年12月28日晚,葉某在湖南婁底遇到一名自稱“主任”的男子。經過交談,“主任”告訴他一個賺錢方式:到浙江金華的銀行自動柜員機上轉賬,路費由他出,完事后就能得到2萬元報酬。葉某爽快地答應了。他帶上“主任”給的13張印有“尊貴服務會員專享”字樣的會員卡和8張銀行卡以及鴨舌帽、口罩等物品乘車來到金華。“主任”與他約定,轉完錢后兩人在蘭溪見面。但葉某沒想自己還未出城就栽在出租車治安管理大隊民警的手上。
據調查,13張印有“尊貴服務會員專享”的會員卡全是偽造的磁條銀行卡,使用方法和功能與普通銀行卡無異,在銀行自動柜員機上,能夠進行轉賬、支付等功能。
警方提醒:
本案中,犯罪分子所使用的偽造銀行卡均為磁條卡,不法分子通過某種技術手段盜取舊版磁條信用卡中的信息,從而將其復制到假卡中,成功轉出受害人銀行卡內的錢。以前曾多次發(fā)生這類銀行卡的信息被復制和盜刷的事件。為此,現在很多銀行都推出有芯片技術的銀行卡,復制難度要比磁條卡高很多,警方提醒銀行卡用戶盡早將磁條卡更換成芯片卡,在刷卡消費的時候盡量選擇信譽度高,規(guī)模較大的商戶,刷卡輸入密碼時,盡可能遮擋操作手勢以防窺視,在刷卡過程中發(fā)現異常,立刻停止使用并向發(fā)卡行咨詢。
(通訊員 程夏丹)
案例二
“我拿的是自己的身份證,怎么會‘證件不同一’呢?”日前,方某某向婺城公安分局反映,他在建設銀行使用自己的身份證,被拒絕了。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其身份證經核查,顯示“證件不同一”。
明明持有本人身份證,銀行辦事卻吃了閉門羹。根據方某某反映的情況,婺城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對方某某的身份證進行了核查。核查結果顯示,方某某最新的身份證有效期是自2010年始的身份證。而方某某在銀行出示的身份證,其有效期是2009年始的。
根據相關規(guī)定,每個公民只能一人持一證。在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而方某某在領取新證時未交回有效期是2009年始的身份證,導致其身份證被銀行拒絕使用。
警方提醒: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fā)機關。證件的有效期就是作為其中一個重要登記項目,如果出現不一致,就容易被認定為“證件不同一”,身份證被拒絕使用。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部分居民在辦理身份證時,出于各種目的,不將原證交回辦證機關,或多做證,出現一人多證的情況。婺城公安提醒,一人多證雖然讓你使用時能夠出現一些方便。但也容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除了可以拒絕使用外,還會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曾經就有居民反映:其手中持有多張身份證,在使用過程中丟失并被人冒用,造成經濟損失,相關單位要求出具丟失證明,此類證明就比較艱難。
(通訊員周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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