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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區兩級政府的統一部署,在進行調查取證和前期工作的基礎上,7月30日,婺城區相關部門對二七新村原巨龍管業地塊內涉及的22家未搬遷的生產企業的違法建筑進行徹底強制拆除。參加此次拆遷的有二七新村拆遷改造指揮部、區國土分局、婺城公安分局、城西街道等380人,共拆除違法建筑面積1.7萬余平方米,另外,平整廠房3000平方米。
原巨龍管業儲備地塊位于環城西路以東,婺江西路以北,是土地儲備區塊,用于二七新村區塊改造工程一期安置房建設。近年來,區塊內企業林立,違法搭建現象十分嚴重,消防隱患突出,各級領導和廣大市民對此都十分關注。拆除(整治)該區塊違法建筑既是推進“三改一拆”的要求,也是推進“四破”工作的需要。
按照省、市“三改一拆”相關要求,該區塊被列入市區十大違建重點,要求婺城區限期予以拆除(整治)。區塊內共有外租企業64家,共計建筑面積5.6萬平方米。經前期二七新村改造工程指揮部、區執法分局、公安分局、城西街道等各個部門的積極協調,搬遷騰空企業45家,并拆除地表建筑約3.22萬平方米。
被列入市區十大違建重點后,婺城區積極行動,對該區塊剩余的違法建筑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排摸,制定工作計劃,并上門做好企業主的思想工作。截至7月21日,該區塊內沒有全面搬遷騰空的企業有22家,共有建筑約2.38萬平方米,其中自建自搭約1.7余萬平方米。執法部門已對違法建筑基本情況進行核查,并要求相關企業于7月30日之前進行自我拆除(整改)。7月30日,相關部門依法組織進行強制拆除行動,對剩余的廠房進行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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