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婺城區衛生監督所在轄區內開展以美容美發(理發店)、旅館、歌舞廳、足浴等公共場所為重點的監督檢查。
監督人員要求公共場所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實,有消毒設備、消毒記錄,發放消毒記錄本,并指導業主消毒記錄方法和張貼衛生制度;要求各業主搞好店內環境衛生,衛生許可證、衛生信譽等級、衛生監測結果“三公示”,備齊衛生設施;對檢查的單位做好檢查登記,對無證單位責令限期辦證,對存在問題的單位發放衛生監督意見書。
通過此次監督檢查,一方面讓各業主有自覺規范經營的意識,另一方面對各經營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下一步,區衛生監督所將進一步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的長效監管機制,努力提升轄區內公共場所整體衛生水平,為創建美麗婺城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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