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進一步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我區積極開展了預算績效管理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開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許多方面還需要不斷完善和提高。本課題在對我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回顧分析的基礎上,對如何推進婺城區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議。
一、當前的現狀
通過不斷夯實制度和組織基礎,加大工作力度,有效促進了財政工作從“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績效”轉變。
(一)健全制度建設,績效管理工作開展順利。自開展績效管理工作以來,我區就下發了《關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婺城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內容、方法、指標、組織方式、實施范圍、程序以及評價結果的應用作出了規定,為全區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財政局先后出臺了《婺城區財政局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婺城區財政局預算績效管理內部協調工作制度》、《關于建立部門(單位)績效管理聯絡員的通知》等一系列辦法和制度,通過這些辦法和制度的實施,在區本級建立起了相對規范統一的績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細則,明確了各相關機構和人員在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中的職責,為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扎實基礎。
(二)強化執行力度,績效管理工作初顯成效。在績效評價工作的推進過程中,我區制定了評價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評價的目標、內容、程序、要求等,督促各預算單位開展自我評價,量化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同時,按照關注熱點、關注民生的原則,以項目評價為主,不斷拓展評價的廣度和深度。僅2014年自評項目達到了52個,重點評價項目11個,涉及金額30508萬元。評價范圍涉及教育、農業、水利、衛生、交通、城建等公眾關注度高的各熱點領域,涉及單位45個。為彌補自身力量不足,積極探索引入會計師事務所第三方力量參與重點評價。對重點評價結果以情況通報的方式對相關單位進行反饋,要求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完善管理制度,改進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強支出責任意識,并對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為財政資金的規范使用提供了有效的監督保障。
(三)探索實現形式,資金使用效率顯著提高。按照先試點再全面推進的原則,婺城區在去年編制部門預算時開展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14年對發展建設類項目及30萬元以上專項公用類經費實行預算績效目標申報,將績效目標管理與部門預算編制相結合,要求編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績效指標,對無績效目標的或績效目標審核不通過的不安排財政資金,實現與部門預算“二上二下”相結合。通過績效評價,最大限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2014年全區績效目標管理申報項目253個,共計131821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夠深入,共同推進的合力不夠強。一直以來,部分單位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過程中,存在“重安排、輕監督;重爭取、輕管理;重使用、輕績效”的問題,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義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績效管理的理念沒有有效形成。目前績效管理工作仍然處于財政部門力度大、其他部門跟不上的局面,各單位開展進度參差不齊,也未形成共同推進的合力。
(二)協調機制不夠健全,績效目標及自評質量不高。絕大多數單位把績效管理工作只落實到財務人員頭上,單位內部沒有建立績效評價協調機制,而財務人員對績效指標的一些基礎數據、信息資料不是很清楚,存在被動應付現象,因此,各部門提供的績效目標與自評報告質量不高。
(三)評分標準不夠科學,評價結果有失客觀公正。績效管理應該包括績效目標設立、實施和監控、績效評價、評價結果的反饋和應用等全過程。績效評價質量的高低,關鍵在于指標體系設置的客觀性、科學性和完整性。由于績效評價是事后評價,在項目實施前,各項目單位績效目標與項目績效的相關性較差,而事后評價的過程中,存在項目指標設計跟項目實施情況存有一定差距的現象,在執行具體評價時,又缺乏規范性的指導,導致片面評價、被動評價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對資金使用的效益評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績效評價結果的公正性。
(四)績效管理結果應用有待加強。目前我區實施的績效目標管理工作只停留在對績效目標申報表形式的審核上,對其預算安排也未進行有效評審,造成剛性約束力不足。同時,對績效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相關責任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對績效目標的后續跟蹤和評價也有待加強。
三、下一步的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各部門的績效管理理念。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政府網絡平臺等,積極宣傳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典型績效評價案例宣傳,引導各單位樹立績效管理理念,更加關注財政支出資金的產出和結果,切實提高各單位財政資金使用的績效觀念,牢固樹立“講績效、重績效、用績效”、“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績效管理理念。
(二)規范實施辦法,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績效目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規范各單位預算支出的績效目標管理工作;對達到一定額度的項目引入專家論證制度和試行資金競爭性分配,以提高公信度和科學性,從源頭上確保項目績效。同時,加強績效目標的跟蹤監控,通過對績效目標的設定和落實,促進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的建立。
(三)發揮績效評價結果的作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實行評價結果與預算資金安排掛鉤制度,將評價結果作為下年預算資金安排的依據,對資金使用效益較好的項目,在編制預算時優先安排,對資金使用效益不好的項目,減少或停止其財政資金的安排;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整改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并反饋給項目單位,對反饋情況進行跟蹤,強化預算單位內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適時將績效評價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在全社會形成重績效、用績效、問績效的共同監督和參與機制。
(作者系婺城區財政監督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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