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森林食品認定委員會公布了2015年度“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名單,婺城區《金華市沙金蘭筍竹制品專業合作社》、《金華市婺江絲雨茶葉專業合作社》榜上有名。
據了解,根據《關于開展2015年度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浙森認〔2015〕2號及《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辦法》要求,“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于2015年5月開展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申報工作,通過省林產品質量檢測站有關檢測專家到現場,對申報基地內的土壤、水等產地環境質量進行檢測。
森林食品基地對基地生產環境、基地規模、產品數量和質量、基地效益等方面有嚴格的要求,省森林食品委員會根據森林食品認定標準,對全省申報的基地經各級林業部門審核推薦、產地環境檢測、現場評價、專家評審、網上公示后最終《金華市沙金蘭筍竹制品專業合作社》的筍用竹林、《金華市婺江絲雨茶葉專業合作社》的茶葉被確定為“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區農林局圍繞林業產業提升,采取多項措施切實加強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推廣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技術,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森林食品基地建設對帶動全區森林食品基地的標準化建設,確保食品安全,提升森林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達到興林富民的目標。
公示認定2015年度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有效期三年。經認定獲得“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認定證書的單位,可在其生產或銷售的可食林產品的包裝、標簽、產品說明書以及產品宣傳上使用認定證書。不得擅自擴大使用范圍,不得將證書或編號轉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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