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正月初一)16時許,金華永康市象珠鎮清渭街文雄煙花爆竹零售點發生爆炸并引起火災,造成5人死亡、3人受傷。該起事故暴露出業主安全意識淡薄,違規在零售點試放,引燃店內外存放的煙花爆竹;經營場所存放的產品超許可限量,并違規將部分產品堆放在店外空地上;零售點“下店上宅”不符合許可安全要求,導致居民樓內人員受傷。
2月25日(正月初七)9時許,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恒興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倉庫,工人在裝卸煙花爆竹時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現場發現該批發企業倉庫非法儲存“魚雷”(用于炸魚的爆炸物品)等違禁物品和禁止內銷的摩擦型產品。
近年來,由于各種原因,煙花爆竹行業重大、特大傷亡事故更是頻繁發生,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對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這些血的教訓,也給煙花爆竹管理敲響了警鐘。
煙花爆竹的危害
煙花爆竹帶給人們的不僅是血與火。炮藥是黑火藥,其主要成分是硝酸鉀、硫磺和木炭。為了增加鞭炮的響度,炮藥中有時加入了氯酸鉀作為氧化劑,炮藥一經點燃,迅速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氯化鉀,硫化鉀,硫化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以及少量的氰化鉀。其中硫化鉀,二氧化硫是有毒物質;硫化氫是強刺激性氣體,且毒性較大,一氧化碳可使人窒息中毒;而氰化鉀是劇毒物質,這些化學物質對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的一系列的疾病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春節期間,因腦血管,冠心病急性發作等猝死者大量增加,煙花爆竹所致的污染也是誘發因素之一。
煙花爆竹燃放時的爆炸聲可達130分貝以上,遠遠超過人的聽覺范圍和忍耐限度,若在耳邊炸響,往往能造成爆炸性耳聾。國家環保總局曾對武漢、上海、北京等10大城市春節期間的污染情況進行監測,發現燃放煙花爆竹地區的噪音和有毒物質遠遠高于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其中個別城市居民區的噪聲高達125分貝,超過了國家標準的2.9倍。此外,每天還新增紙屑垃圾千余噸。而且,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大大超過了國家的標準,對公民身心健康危害極大。
煙花爆竹零售點實施“兩關閉”“三嚴禁”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下發的《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婺城區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實施“兩關閉”、“三嚴禁”。所謂“兩關閉”就是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三嚴禁”是指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為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婺城區安監局對轄區內全部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全面排查,對屬于“兩關閉”情況的,依法撤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關閉到位;對零售點存在“三嚴禁”情況的,嚴肅查處各類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并對查出的隱患問題逐一落實整改。
婺城穩步推進煙花爆竹整治
自永康“2·19”煙花爆竹較大爆炸事故后,婺城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及部署,以“總量控制、經營規范、硬件達標、管理嚴格”為工作思路,按照到2015年底煙花爆竹零售點數量同比減少70%以上的要求,第一時間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整治工作,召開鄉鎮分管領導、安監所長及經營戶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及時制定下發專項整治方案,有序推進煙花爆竹整治工作。
為有效推進整治工作,區安監局全程做好了整治指導工作。在各鎮鄉(街道)召開轄區范圍內原有經營店動員會,向各經營店講透法律、政策及有關標準要求;同時強化業務指導,全面掌握清退工作動態和專項整治進度情況,及時提供服務保障。區安監局、鄉鎮及安評公司還經常性走訪各示范點,主動上門服務。嚴格按照“五統一”和專店經營的要求,幫助查找和整改問題,不斷完善。
4中旬至6月,根據國家省市關于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專項整治的文件精神,婺城區安監局下發《金華市婺城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全面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并分別對全區15個鄉鎮(街道)總共131家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動員,組織學習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文件,宣傳煙花爆竹政策,明確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力度以及決心。
7月,婺城區安監局工作人員與金華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專家一道,對全區131家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初步安全評價,初步確定40家左右有條件整改的煙花爆竹零售點。同時也向經營戶進一步宣傳國家政策,對不符合條件的經營戶做思想工作進行勸退。
區安監局通過對周邊縣市區安監局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做法、進展的了解和交流,尤其參考了金東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試點經驗,結合婺城區實際,決定重新發證,并于7月24日發文《金華市婺城區安監局關于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的補充意見》,7月31日至8月10日各鄉鎮(街道)受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并于8月20日前匯總上報區安監局行政許可科受理窗口;區安監局于9月5日前完成申請資料復核及經營場所現場審查,9月20日前完成全部發證工作。
8月,婺城區安監局根據《金華市婺城區安監局關于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的補充意見》開展受理工作,并與金華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專家再次對一些難點及另尋店址的零售點進行評價確認。
9月,區安監局對40家左右煙花爆竹受理資料進行逐家審核,一一列明所缺材料以及存在的問題并通知到位要求補償材料,建立名單數據庫;制定好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的零售點命名授權書,經與市場監管局溝通,完成工商預登記工作。同時,區安監局工作人員對煙花爆竹經營戶逐家做思想工作,對全區煙花爆竹庫存以及去年剛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進行回收。目前,除雅畈鎮以及個別零售點外,均已同意配合回收煙花爆竹庫存以及去年剛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煙花爆竹零售店布點條件及經營規范
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數量只減不增、現有煙花爆竹零售點優先的原則,婺城區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零售點的質量和數量,初步規劃羅店4家,竹馬3家,乾西2家,新獅2家,雅畈4家,安地2家,箬陽2家,白龍橋10家,長山4家,瑯琊4家,蔣堂5家,沙畈2家,塔石2家,嶺上2家,莘畈2家。
婺城區安監局明確,凡是禁燃放的地區,一律采取禁售,不得布設零售店;有限禁燃放的城區,不得設置長期零售店,設臨時零售店,但數量要嚴格控制,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物內,有效期不得超過1個月;農村零售店必須符合專店銷售以及安全距離要求。
按照規定,煙花爆竹零售店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同時,零售店必須做到“五統一”,即統一一對一進貨渠道;統一證照、制度、規程上墻;統一進銷記錄臺賬,確保店面存放量不超過核定數量;統一店面招牌、標識標語及警戒線;統一建立應急救援措施,配備消防器材,擺放位置要醒目易取。
“對煙花爆竹銷售環節實施整治十分必要,可以從源頭上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區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對我區面廣量大點散的零售點來說,是一次整合與洗牌,如要繼續經營,必須實施徹底整改,選取符合條件的區域作為專門的銷售點,并合法經營,切勿超量存放或超范圍經營,一旦發現違規現象,安監部門將依法按規定上限處罰,直至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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