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婺城區政府組織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指揮部、區行政執法分局、公證處等相關部門,對位于二號區塊鳳凰山路金建臺219號305室的被征收房屋依法實施強制騰空和拆除。這是繼9月21日司法強制執行工作開展以來,組織實施的第二例強制執行。
據了解,被強制執行的房屋戶主因工作單位在杭州,平時全家都在杭州居住生活,很少回金華。前期,區塊工作人員與戶主進行了長期聯系溝通,并多次到杭州上門做工作,但其都采取電話不接、短信不回、上門不開、回金不見等回避態度,由于對征收補償政策不滿意,至今未完成簽約。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相關規定,今年4月16日,婺城區政府向戶主送達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10月10日,依法送達了催告通知,但其仍未在規定期限內自動履行。經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在前期工作和司法程序到位的基礎上,依法對該處房屋實施強制騰空和拆除。據統計,當天拆除鳳凰山路金建臺219號305室及其所在的1幢4單元住宅樓共計2500平方米,。
據悉,目前二七區塊累計簽約私房4830戶,簽約率達99.06%,共拆除房屋面積33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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