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婺城區殘聯召集全區各鄉鎮街道殘聯理事長、殘疾人專職委員及全體工作人員進行三項補貼制度培訓,學習相關政策,部署下步工作。
今年,在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全面小康工程的實施意見》指導下,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相繼出臺了《浙江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辦法》、《浙江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浙江省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與補貼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三項補貼制度)等政策文件,為殘疾人帶來了更多利好政策。
據悉,三項補貼制度在原有小康工程惠殘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受益人群,主要體現在:一是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殘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勞動年齡段殘疾人”困難生活補貼,取消原有的無固定收入殘疾人生活補貼政策。二是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一級、二級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且需要長期照顧的重度殘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實施護理補貼,取消原有的重度殘疾人托安養工程。三是殘疾人康復補貼,將受益人群從0~6周歲擴展至0~18周歲,明確“對7~18周歲殘疾兒童提供基本養護服務”。
三項補貼制度是全省歷史上惠殘力度最大、覆蓋面最廣的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將在原有小康工程的基礎上惠及全區5500多名殘疾人,約占全區現有持證殘疾人的66.2%。下一步,區殘聯將在抓好三項補貼制度培訓基礎上,利用報紙、網站、云平臺等進行廣泛宣傳,同時聯合財政、民政、衛生等部門加快制定落實切合我區實際的具體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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