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婺城區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進一步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城鄉統籌發展,婺城區發改局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婺城實際,研究制定了《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提出,特色小鎮創建要明確總體目標,即婺城區將采用“寬進嚴定”的創建方式推進特色小鎮規劃建設,以創建省級特色小鎮為主要目標,在全區范圍內重點培育和規劃建設8個特色小鎮,累計投資規模150億元以上;將通過3年的培育扶持,建成一批產業特色鮮明、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多種功能疊加的特色小鎮,力爭3個被認定為市級特色小鎮,1個被認定為省級特色小鎮。
《意見》提出,特色小鎮創建要框定創建內容,強調突出產業特色建設,要將特色小鎮創建成為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具有比較優勢,歷史經典、文化、旅游產業在全省范圍內具有相對唯一性的綜合性項目;要體現旅游、文化、社區功能,按3A級旅游景區標準建設基礎配套服務設施。同時,《意見》提出,特色小鎮創建要突出規劃引領,一方面要制定規劃,包括建設思路、總體目標、產業特色、文化內涵、發展模式、空間格局、項目策劃等內容,另一方面要制定創建方案,明確特色小鎮四至范圍、產業定位、文化內涵、旅游特色、規劃目標、投資主體、推進主體、投資規模、建設內容、建設計劃等內容。此外,特色小鎮建設還須保障一定的實施基礎,3年計劃投資項目明確,每個項目的投資主體都要落實,由企業為主推進項目建設,至少引進1個總投資達3億元以上項目。
《意見》提出,特色小鎮創建要進一步明確創建程序。婺城區特色小鎮創建將采用“自主創建、達標認定”的方式,按照“培育一批、創建一批、命名一批”的總體思路,建立動態創建名錄庫,由各鄉鎮(街道)、園區等建設主體向區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發改局)申報,申報時提供規劃文本、建設計劃、業主情況以及基本情況表,符合基本條件的納入培育名單;條件成熟的納入創建名單;完成創建目標任務并通過驗收的,認定為區級特色小鎮。具體流程按照“自愿申報——分批審定——分級創建——年度考核——驗收命名”五個步驟。各特色小鎮經區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審定,報區政府同意后分批公布創建名單,經培育孵化達到市級要求后推薦列入市級創建名單,達到省級要求后推薦列入省級創建名單,對納入創建名單的特色小鎮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兌現區級扶持政策。通過3年左右創建,驗收合格的認定為區級特色小鎮。
《意見》提出,婺城區要進一步出臺政策扶持特色小鎮創建,即納入區級特色小鎮的,可考慮在年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中進行空間布局置換并優先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各鄉鎮(街道)、園區充分結合省級“坡地村鎮”試點開展特色小鎮建設,積極申報省級用地指標;各鄉鎮(街道)、園區要積極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城鎮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和“三改一拆”再利用土地開展特色小鎮建設;完成年度建設目標并考核合格的區級特色小鎮,優先安排解決后續用地指標。財政資金支持;區政府設立特色小鎮創業基金,市財政對此進行1:1配套,積極吸引社會資本,通過政府示范,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區級特色小鎮在驗收命名后,區財政統籌好省市區域發展激勵獎補政策,加大對各鄉鎮(街道)、園區列入區級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建設投入的支持力度;市級特色小鎮在驗收命名后,對其規劃空間范圍內新增財政收入進行專項結算,市、區兩級收入按照前3年全額、后2年50%的標準返還特色小鎮所在地方財政。其他扶持政策;列入市級特色小鎮的,優先申報省級特色小鎮,其范圍內的項目優先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列入市級特色小鎮范圍的村莊,優先申報市“美麗鄉村”創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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