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20時05分,婺城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接指揮中心指令:在白龍橋派出所轄區(qū)后童村發(fā)生瘋狗咬傷村民警情,要求婺城公安分局防暴組立即前往處置。
20時30分許,防暴組突擊隊員蔡群能、周順揚帶領3名特勤隊員攜帶武器裝備到達現(xiàn)場。經(jīng)了解,該瘋狗沖入后童村一戶居民家將一名兒童手臂咬傷并將該居民家一只家貓咬死。
民警隨即進門查看,見瘋狗躲藏在一樓客廳一張木制寫字桌下,現(xiàn)場家具電器較多,空間狹小,不利于安全射擊。后突擊隊員持防暴盾牌及木棍分工明確進入客廳,為防止瘋狗竄出再次咬傷群眾,由2名特勤隊員把守大門。
該瘋狗見民警步步緊逼,便不停的狂吼,且作勢準備攻擊逃跑,好在民警蔡群能眼疾手快,持木棍乘瘋狗從桌底沖出瞬間猛擊瘋狗頭部,一棍將瘋狗當場處置,木棍也斷成了3截。
事后,被咬傷兒童的奶奶說:“當晚,我們一家人正在吃著晚飯,小孩就在客廳里自己玩耍,結(jié)果突然就沖進來一只狗把我家小貓咬死,還沒等我們反應過來呢,它又沖向我孫女一口咬傷了她的手臂,現(xiàn)在想起來還是非常后怕”。
經(jīng)了解,小女孩的手臂并無大礙,該瘋狗也已被轄區(qū)派出所及群眾一起將其深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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