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民警經過2個小時的耐心調解,化解了一起因在電梯上玩耍摔倒受傷引起的糾紛。
當日值班民警介紹,11月8日下午16時許,接到報警,稱在市區某醫院急診室發生糾紛,請處理。接警后,民警許中航立即趕往現場,到達醫院急診大廳,只見一名男子頭部包裹著白色紗帶,情緒激動,靠近其身旁能聞到強烈的酒味,懷里還抱著一個2歲左右的小男孩。
看到民警到來,男子蹭地從凳子上“彈”起,表示自己是在醫院扶梯上摔倒的,醫院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為此與院方發生了爭吵。
經了解,受傷男子姓王,當日,老王與幾個好友聚在一起喝酒,酒過三巡后,接到孫子生病的消息,老王連忙帶著小孩前往醫院。在排隊等待的過程中,孫子吵鬧著要在自動扶梯上玩耍,老王為了哄他開心,就抱著他在自動扶梯上來回“折騰”起來。在上上下下四五回后,由于酒力發作,老王突然一個趔趄,身體沒有站穩摔倒在扶梯上,導致頭部受傷。
了解情況后,民警一邊安撫老王情緒,一邊對事情的前因后果進行了分析,同時提醒老王在扶梯上玩耍這種行為是極其危險的。隨后,民警聯系醫院在場負責人,與老王協商處理此事。經過民警2個多小時的勸說,耐心細致地調解,老王也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最后雙方達成協議:由醫院承擔包扎費用。事后,雙方對民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表示感謝。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請不要在自動扶梯等地逗留、玩耍,以免發生意外事故。保障自身安全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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