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9時許,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一群眾報警稱汽車西站XX快餐店這里有人吃飯不付錢。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
到現場后,民警很快找到了該快餐店,進店便詢問老板具體情況,可誰料報警人并不是老板本人,而是吃了“霸王餐”的朱某。
老板告訴民警,朱某吃過飯后就說自己沒錢付,我們便發生了一點爭執,小吵了幾句,但后來我看朱某真的拿不出錢,而且他也喝了酒有些醉了講不清楚,就想著算了,純當自己做回好事,讓他離開就好,不用付錢。我好心好意,他卻不同意,還非要報警。
轉身,民警便見到喝得醉醺醺的朱某在快餐店門口來回晃蕩。這時,朱某瞇著眼睛正好發現民警,于是,笑嘻嘻地上前握住民警的手便一個勁的耍酒瘋,任憑民警是批評還是勸導,朱某仍不依不饒地鬧騰。
面對醉酒后無理取鬧的朱某,民警無奈,將其先帶到了附近的警務室醒酒,離開前說的這番話,讓朱某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錯誤,且深深的感到了后悔。
民警說:“每接到群眾的報警電話,我們都會打起十二分精神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為遇到困難的群眾排憂解難,但碰上謊報警情,或者隨意報警的,我們除了無奈更多的是擔心,擔心由于這么一個隨隨便便的報警,耽誤了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所以,請把報警熱線留給真正遇到困難的人,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說完,朱某隨即向民警承認了自己的錯誤,怪自己酒喝多了,表示以后不會再犯。
待朱某酒醒,其向民警再次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后自行離開。
看婺城新聞,關注婺城新聞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