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區白龍橋鎮一男子偷開他人汽車受到處罰。
12月21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白龍橋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稱停在超市門口的面包車不見了。民警鄭俊翔接到報警后立刻趕到了現場,報警人吳師傅說,他是從秋濱來白龍橋某超市送貨的,開的是一輛銀灰色的柳州五菱,就停在超市門口,因為下雨天,自己就急急忙忙進了超市,沒想到在超市清點完貨,出來準備開車時,發現車子居然“蒸發”了,吳師傅趕緊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在了解大致的案情后,民警馬上展開了調查,先查看了附近的幾個監控點,發現面包車往金華方向開了一段路之后,又調頭往蘭溪方向去了,好在車上裝有GPS定位系統,民警根據定位顯示的地點一路追了過去,后來發現車子在蘭溪凱旋路某幼兒園附近停了下來。民警趕到定位顯示的地點后發現面包車就停在路邊車位上,但是不見“司機”,民警蹲守在附近,到中午11點30分左右,違法人終于出現了,趁他打開車門的時機,民警上前將其控制并帶回了派出所。
經詢問,嫌疑人也姓吳,吳某交代了開走面包車的事情經過,他說當天早上他騎摩托車到白龍橋鎮辦事,因為雨很大,他就將摩托車停在超市門口躲雨,然后看到一人開著一輛面包車到超市送貨,那個駕駛員進去很久了都沒出來,而且車鑰匙也沒帶走,心想這么大雨騎個摩托車去蘭溪辦事太不方便了,不如借門口這輛車用用,等辦完事情,再將車開回來便是。隨后,他坐進駕駛室把吳師傅的面包車開走了。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鑒于吳某本人意識到錯誤,且當面取得了車主吳師傅的諒解,婺城警方對其處以罰款800元以示警戒。面包車駕駛員吳師傅對民警破案神速表示了感謝。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車主,在離開車之前,檢查好門窗是否已關好;離開時,最好拔掉車鑰匙,千萬不要因為一時便利,而丟失掉貴重物品或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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