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對象嗎?相親去吧!”相親一直是眾多單身男女們不得不參與的“語言類節目”。當面臨愛情和婚姻的窘境時,很多單身男女會選擇婚介機構來尋找另一半。但因此惹出的服務糾紛卻不在少數。近日,婺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接到一起婚介服務不“合身”,要求退款的投訴。
說起婚介,今年41歲的市民邢女士氣就不打一處來!敖毁M之前跟你說她多么專業,介紹成多少對,手里有多少優質客戶。誰知道,交完錢就換了張面孔,隨便找幾個人來和我見面,個人條件和我所要求的完全不符。”邢女士說,今年4月,她在市區某婚介機構辦理了6888元的VIP服務,本想能夠通過婚介找到如意郎君,沒想到卻找了一肚子氣。
邢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該局工作人員,本來她只是希望注冊免費會員,但是在咨詢的時候,一名自稱“顧問”的女子向她推銷辦理高級會員。邢女士說,因為有一些個人要求的底線,在工作人員的游說下,就花錢辦理了會員。邢女士說:“當時可能被忽悠蒙了,就覺得那位老師很專業,他們還給我看了會員大數據,很多人條件都不錯,我就交了錢!苯煌赍X后,那位老師還再三向邢女士承諾,一定會“層層篩選、多方討論,確定是高度匹配后再安排雙方見面”。
于是,邢女士滿懷期待地等待機構的安排。誰知道,每次來見面的男士都讓她無比失望。“因為我自己未婚,所以我明確要求對方為未婚男子,但來相親的人卻都是離異男士,而且年齡都比我大十幾二十歲。更可笑的是,本來是相親,有的人居然還想把我發展成客戶去購買他們公司的產品”。隨后,邢女士要求全額退款,但是婚介卻以“已經安排見面,是你自己不滿意,后續還有5次見面機會”為由,拒絕了她的要求。無奈之下,邢女士撥通了12315電話,希望相關部門幫忙解決。
接到投訴后,婺城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立即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調解員指出,根據消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條件,也享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同時享有人格尊嚴得到尊重的權利!跋M者對商家提供服務和商品不滿意,有權提出意見,或者提出退款相關要求!惫ぷ魅藛T同時提到,從服務效果來看,商家既然接單了,也接受消費者提出的條件,但在服務期間,卻都違背了消費者的意愿和消費的初衷,明顯,商家并沒有盡到相應的合同義務。當然,從商家來看,全額退款多少有些委屈,但既然消費者投訴到12315來處理,相當于雙方撕破臉,對于服務行業來說,明顯商家在服務方面欠缺方法,尤其缺乏與消費者溝通,態度不夠誠懇。最終,在工作人員的努力協商下,商家同意只收取1000元手續費和工本費,即退款5888元。消費者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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