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婺城區委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部署,近期區委五個巡察組先后召開巡察情況反饋會向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并對整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各被巡察單位聯系區領導、區委巡察辦負責人就抓好整改工作作了強調,提出了具體要求,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就抓好巡察整改作了表態。
據悉,本輪巡察涉及5個機關黨委(黨組)和4個鄉鎮(街道)黨(工)委,延伸巡察77個村(社區)、45個基層站所(場),巡察發現各類問題277個,移送有關問題線索30件,提交專題報告16份,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整改意見41項,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50項。巡察過程中立巡立改問題15個,完善制度10項,挽回損失121.6萬元,巡察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初步顯現。
(1)第一巡察組反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巡察情況
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黨組政治上擔當不夠,統籌推進執法能力建設方面力度不夠;對黨的建設重視不足,抓黨建主責主業意識不強,黨組織生活有待進一步規范,對黨員教育管理不夠細致;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夠到位,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欠缺;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防控不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文明執法、規范執法不到位,存在部分項目招投標工作不規范。
【意見建議】
1.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切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自覺性和緊迫性,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議事規則、“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
2.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健全綜合行政執法制度體系,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干部管理考核制度,有效落實政府采購制度。
3.著力構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對下屬中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建立強有力的責任傳遞機制,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人員、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
(2)第一巡察組反饋沙畈鄉黨委巡察情況
在統籌謀劃、解決發展難題中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領發揮不夠,加快山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力度不足;黨建引領作用不明顯,黨的組織制度執行不夠,黨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到位,抓黨風廉政建設意識不強,干部人事工作管理不夠規范;“四風”問題仍有發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還不夠不到位,集體資產管理、財務制度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夠規范,存在廉政風險。
【意見建議】
1.要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嚴肅認真開好黨委會,規范“三重一大”事項討論決策程序,提高黨委議大事謀大事能力,推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發展。
2.要全面落實黨建第一責任,全面提升農村基層黨建質量,加強對村兩委班子建設和管理,完善農村基層治理體系。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管理,嚴格執行干部人事工作相關制度。
3.要著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完善黨內監督體系,提升執紀監督問責能力,加強農村工程項目監管,重點查處涉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嚴厲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蠅貪”和“微腐敗”。
(3)第二巡察組反饋區婦聯黨組巡察情況
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集體決策意識不夠強,抓來料加工工作成效不夠明顯,意識形態工作履行不夠到位;黨的建設弱化,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執行不嚴,存在重業務、輕黨建問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對資金使用和商會協會缺少有效監督。
【意見建議】
1.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力度,定期分析和研判,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2.要加強統籌謀劃,走出科學發展新路子,積極探索來料加工產業發展新模式,充分整合各方資源,做好服務與培訓教育,擦亮婦聯“來料加工”這張名片,煥發新氣象,展現新作為。
3.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切實堵塞管理漏洞,加強來料加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加強對各類獎勵救助慰問資金的后續跟蹤監管,確保發放到位。
(4)第二巡察組反饋城中街道黨工委巡察情況
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不強,意識形態工作認識不足;黨的建設作用發揮不足,存在地位虛化問題,黨建責任意識不強,黨內組織生活不規范;全面從嚴治黨力度不夠,“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不到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存在差距,財務制度執行不夠嚴格,資產管理缺位,項目工程招投標不規范,存在一定廉政風險。
【意見建議】
1.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建立健全黨工委議事決策規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在統籌城中核心商圈經濟社會發展、克難攻堅等工作中發揮好黨工委領導核心作用。
2.要強化責任擔當,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實將“兩個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厚植黨的執政基礎,助力城中商圈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3.堅持問題導向,以釘釘子精神努力破解存在的問題和頑疾,嚴格執行干部選撥任用制度,嚴格財經制度,加強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的監管,規范各項財務支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5)第三巡察組反饋區市場監管局黨委巡察情況
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政治引領不夠有力;黨的建設存在弱化現象,抓黨建工作的主動性不高、力度不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嚴,抓干部隊伍建設力度不夠;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所欠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規章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
【意見建議】
1.進一步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認識,重視引導廣大干部黨員對黨章黨規黨紀的學習,進一步堅定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始終與區委區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對工程項目招投標、政府服務項目采購、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厘清領導班子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界限,努力發揮制度的剛性約束作用,切實堵塞違紀漏洞。
3.進一步加大主體責任落實力度,在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下功夫,加強對基層站所的黨建、日常業務、執法辦案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狠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及時發現糾正“四風”苗頭性問題。
(6)第三巡察組反饋城北街道黨工委巡察情況
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四個意識”不夠強,集體決策質量不高,經濟建設重視不夠;黨的建設未能緊跟新時代發展,存在弱化傾向,抓黨建工作主動性不強、力度不夠,黨內政治生活存在不規范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不到位,抓干部隊伍建設力度不夠,對干部管理不夠嚴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還存在漏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相關制度不嚴格,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資金監管存在一定風險。
【意見建議】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抓各項工作要和區委區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斷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感、使命感和主動性。
2.進一步強化規矩意識,嚴格按照“三重一大”等相關制度要求,公開公正、嚴謹細致履行工作程序。加強對社區執行相關財務制度監督管理,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嚴控大額開支,嚴查違規開支。
3.進一步強化擔當意識,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中心工作并舉,各班子成員對分管領域和聯系社區加強監督檢查,做到抓線上業務和抓黨風廉政相結合,要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嚴防“四風”反彈回潮。
(7)第四巡察組反饋區殘聯黨組巡察情況
貫徹上級精神不夠有力,“四個意識”不夠強,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殘疾人事業總體水平較低,意識形態工作認識不足;黨建工作重視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力度不夠,履行主體責任不夠到位,選人用人不夠規范,組織建設不夠健全,項目管理不嚴,扶殘助殘成效較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補助專項幫扶資金管理使用不夠規范。
【意見建議】
1.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助推我區殘疾人事業發展。根據十九大“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康復服務”的要求,發揮區殘聯在全區殘疾人事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大力發展殘疾人事業,突出抓好精準幫扶。
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和政治規矩,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和“一崗雙責”職責,使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黨內政治生活常態,教育引導殘聯黨員干部深學、細照、篤行。
3.健全完善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管控,嚴格規范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監督管理制度,重點加強對工程項目各環節的監督管理,防范廉政風險。
(8)第五巡察組反饋區民政局黨組巡察情況
貫徹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不夠堅決有力,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突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黨建工作存在邊緣化、作用虛化問題,黨內組織生活不夠正常;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選人用人不夠規范,人事制度執行不夠嚴;財務管理不規范,存在廉政風險,救助優撫審核把關不夠嚴,扶貧移民工作還不夠扎實,居家養老管理有所欠缺,對敬老院指導不夠有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
【意見建議】
1.提高政治站位,著眼于工作大局,切實增強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上級黨委關于扶貧領域等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進一步規范黨內議事規則,提高議事謀事的能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嚴格選人用人,有效激發干部隊伍活力。
2.強化政治擔當,壓實主體責任,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各項監督管理制度,精準落實惠民幫扶政策。
3.落實政治責任,加強作風建設,不折不扣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教育,不斷增強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
(9)第五巡察組反饋莘畈鄉黨委巡察情況
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集體決策意識不強,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到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黨的建設有所弱化,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不足,黨組織領導方式滯后,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不扎實,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干部人事制度執行不嚴,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財務管理還不到位,招投標管理不夠規范,對扶貧惠民項目監管較薄弱,社會救助工作不夠扎實,助農增收效果不夠明顯。
【意見建議】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落實好黨要管黨的主體責任,不斷提高黨委議事謀事能力,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頭雁”作用,努力營造積極干事、團結協作的良好氛圍。
2.加強黨的建設,規范黨內政治生活,鄉黨委要進一步增強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謀劃,不斷增強村級黨支部的戰斗力凝聚力,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程序,強化痕跡化管理。
3.強化紀律建設,筑牢規矩意識,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管問題,制定完善票據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保障各類制度能有效落地。
下一步,婺城區委巡察辦將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區紀委等相關部門將組織人員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審查研判,做好問題線索分類處置,運用好執紀監督“四種形態”,強化問責、嚴肅責任追究,切實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不斷推動婺城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新成效。
責任編輯:方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