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姜景芳)“市區的環境秩序肯定比農村要好啊!因為那里有行政執法,管理上更嚴格到位。”一直以來,對比城市和農村的環境秩序,老百姓普遍有這樣的認識。但接下來,這種情況在婺城將很快得到改變——因為農村區域實行城市化管理,即將走進現實。
昨天,記者從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為加強城市管理、提升城鎮面貌、推進綜合執法向二環線外的城鎮延伸,婺城區人民政府于日前發布通告,將轄區12個鄉鎮的58個村莊(社區)和一個園區劃入城市化管理區域,于7月13日正式實行。這些村莊(社區、園區)主要涉及新城區和各鄉鎮集鎮范圍,對周邊也有所輻射,具體包括:
(一)白龍橋鎮:馬海地村、鄭陽村、葉店社區、橫大路村、白龍橋村、黃堰頭村、后童村、王路蕩、臨江工業園區
(二)蔣堂鎮:蔣堂村、沙畈村、大立元村、田甫村、溪口村、年坑村、開化村、清水塘村、下尹村、浪坦塘村
(三)雅畈鎮:雅畈一村、雅畈二村、雅畈三村、雅葉村、趙宅村
(四)安地鎮:安地村、酒店邊、黃桑園村、回坑村、新垅村、巖頭村
(五)瑯琊鎮:瑯琊徐村、瑯新村、瑯沙村、瑯琊滕村、白沙盧村
(六)乾西鄉:西苑社區、上陳社區、湖頭村、上天師社區、小康社區、下天師村、聯合社區、雅宅村、后畈田村
(七)竹馬鄉:東宅村、西宅村、汪山頭村、邵湖頭村
(八)長山鄉:長山一村、長山二村、長山三村、長山四村、安腳村、扎坑村
(九)沙畈鄉:周村
(十)塔石鄉:上塔石村、下塔石村
(十一)莘畈鄉:祝村
(十二)箬陽鄉:箬陽村
據悉,隨著婺城小城鎮建設的推進,各鄉鎮小城鎮面貌煥然一新,基礎設施陸續達到了城市化標準,由此對社會各方面的長效管理有了更高要求。正是基于此,婺城區決定迅速跟進鄉鎮的管理和執法力量,按照“四個平臺”建設工作要求,完善執法隊伍,突出職權配置,推進強鎮擴權。
那么,這些地方劃入城市化管理區域后,將發生怎樣的變化?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給出了答案:“我們綜合行政執法的力量將覆蓋這些鄉鎮、村莊,運用我們的職責權限,做好占道經營、城鎮面貌、市政公用、垃圾分類等各方面的管理和服務,推動其環境秩序與城市看齊,讓農村百姓也能享受城市化人居環境的紅利。”
當然,農村百姓要享受城市化的人居環境,就必然要接受城市化的全面管理。為此,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呼吁,請積極配合我們的管理工作,遵紀守法、倡導文明、摒棄陋習,共同營造潔美有序、和諧文明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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