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已經金華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目前正提請金華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為提高審議質量,日前,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主任潘云秋帶領由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法工委,市法制辦、文明辦等單位組成的立法調研組,到婺城區征求條例草案的相關意見建議。婺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國平,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金華山旅游經濟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參加調研座談。
調研座談會聽取了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區府辦、法制辦、教育局、公安分局、衛計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對條例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并就相關條例的合法性、可行性等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其中,圍繞公共場所吸煙、建筑垃圾亂堆放、不文明攬客、車窗拋物、共享單車亂停放等不文明行為,與會人員提出了具有建設性、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會議指出,當前,金華市正全面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經驗,但仍存在非機動車不文明駕駛、隨處張貼亂發小廣告、小區高空拋物等缺乏上位法規制的不文明行為。制定條例旨在把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經驗上升為地方性法規,以立法進行固化,并為處置不文明行為提供有力的執法依據,進一步引導市民提高文明素質。針對樓道堆積物、煙頭亂扔、不文明遛狗、六小行業臟亂差、公共場所噪聲等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強化擔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創建工作有所突破。婺城區作為金華的主城區,必須切實扛起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核心區之責。要壓實責任找短板,進一步加大督察力度、頻度;要補齊基礎設施,長遠布局完善規劃;要突出重點抓好專項整治,建立長效機制;要動員群眾齊創建,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推動志愿活動常態化,助推文明城市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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