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胡東林一行來婺城區人民檢察院調研指導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工作,金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毛建岳,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生平陪同調研。
調研座談會上,婺城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徐洪彬詳細匯報了該院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的模式、成效及下步思路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就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的流程作了相應的PPT演示。隨后,與會人員就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的現實意義、困難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與交流。
據悉,為深化法律監督,提升監督剛性,推進監督活動全域化、規范化、實質化,今年6月,作為浙江省“重大偵查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試點院”,婺城區檢察院創新出臺了全省首個刑事訴訟監督活動案件化辦理實施辦法,并以此刑事訴訟領域為試點,全面推進法律監督活動案件化辦理。
據婺城區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刑事訴訟監督活動案件化辦理是指對偵查活動、刑事審判活動、刑事執行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按照線索發現受理、初查立案、調查核實、審查認定、監督處理、監督復查、跟蹤督促、監督終結的監督流程,建立起以證據為核心的全面規范的監督工作程序。今年以來,婺城區檢察院以“辦案就是監督,監督就是辦案”的理念為引領,以刑事訴訟領域為試驗田,探索系統構建法律監督活動案件化辦理機制的現實路徑,通過法律監督活動的案件化辦理,使監督活動更加規范、更具效力,從而提升監督的質量和效果。
座談會上,胡東林充分肯定了婺城區檢察院在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案件化辦理對于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提升監督剛性起到重要作用。他要求,下一步,婺城區檢察院還要繼續細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領域的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范圍和監督線索分類,適用相應工作模式,進一步強化員額檢察官責任考核,深化綜合配套改革,持續有效抓好法律監督案件化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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