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婺城區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從今年1月1日起,金華市區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增加30元,增幅20%。本次調整補發工作預計將在11月底發放到位。
什么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010年,我市全面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具有市區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每年的4月份至6月份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期,新參保或調整繳費檔次的人員,以村(社區)為單位填寫規定的表格,在當年的3月20日之前逐級上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采取銀行代扣方式,參保人應及時足額將當年應繳養老保險費存入代扣銀行賬戶(即專用存折內),不足額不予扣繳。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如何領取及計算?
領取條件
根據相關規定,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市區戶籍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待遇。
2010年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市區戶籍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繼續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年補繳額不得低于補繳當年的最低繳費標準,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待遇組成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由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按月發放,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根據目前標準,基礎養老金為180元/月。2010年金華市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以后逐年提高,先后歷經了從60元至70元、70元至80元、80元至100元,100元至120元,120元至150元,150元至180元,連續6次上調,累計調整幅度已達200%。今后省統一調整基礎養老金的,市區基礎養老金標準同步實施調整。
2.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月計發標準根據長繳多得的原則,按繳費年限分段累計計發:繳費年限為15年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為30元;繳費年限為16年以上的,其月繳費年限養老金在30元的基礎上,從第16年起,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增發5元。
3.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根據文件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計息。參保人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不計算繳費年限,其個人賬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中斷前后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不間斷計息。)
舉個例子:張大爺,1948年出生,不用繳費,每月可直接領取180元的養老金。
宋大爺,今年60歲,從2010年開始到2018年正常繳費4年(2011、2012、2014、2018年,每年繳納10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11年(按每年100元的標準補繳)。那他今年退休后可領取每月222.4元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180元+繳費年限養老金30元(15*2)+個人賬戶養老金12.4元(【(100+30)*4+100*11+利息94.76】/139)=222.4元(注:正常繳費的年限給予政府補貼, 1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補繳年限不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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