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金華交警處了解到,4月15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將正式實施,目前金華市關于《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前過渡期有關規定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也已正式發布,如果市民在3月31日前還未給電動車辦理“臨時身份證”,將不能正常上路行駛了。
通告中明確,從4月1日起,未經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依法扣留車輛;車輛列入《公告》的,責令駕駛人補辦注冊登記并依法予以處罰;車輛未列入《公告》且經鑒定屬于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
因此,金華交警提醒,還沒登記的車主,應在3月31日前做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超標電動車的備案登記。
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車可以到市車管所非機動車管理科(金華市金東區仙橋汽車城內橫三路)注冊登記。各交警大隊及中隊也將相繼開通注冊登記辦理業務,具體開通時間可以關注金華交警微信平臺。需要注意的是,注冊登記和備案登記是有區別的,請車主根據各自情況正確選擇登記點。
對于電動車主比較關心的話題,金華交警也進行了解答:
1、兩輪電動車不備案可否上路?
答:2019年4月1日開始,禁止未經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依法扣留車輛。
2、備案登記截止什么時候?
答:備案登記的最后期限是2019年3月31日。超過這個期限,即便想要辦理,也沒地方辦了。也就是說,如果你還沒有去辦理備案登記,那么,車子最多只能再使用一個月了!
3、如何辦理備案登記?
答:兩輪電動車車主務必在2019年3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格證和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到各公安派出所或電動車物聯網服務網點申請備案登記。
4、電動車備案之后就可以一直開了嗎?
答:已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簡言之,還有3年左右的時間可以使用。
5、剛買的電動自行車超標了,可以退換嗎?
答:根據過渡期管理辦法,自發文之日(2018年5月15日)起,因銷售企業未明確告知或告知不真實、不全面,導致消費者購買的車輛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產品標準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冊登記并上道路行駛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者更換。
6、電動車登記要收費嗎?
答:無論是備案登記還是注冊登記都不收取費用。安裝智能防盜裝置、購買商業保險采取自愿原則。
7、怎么知道自己已購買或正在使用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
答:車主可以登錄“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www.zjjxw.gov.cn,左側“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庫”一欄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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