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馬曉芬)12月17日下午,婺城區農業農村局、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組織部分實施非法捕撈行為的當事人,共同開展了第一期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將20余萬尾鰱魚、鯉魚魚苗流放到白沙溪江域,有效促進當地漁業資源恢復,維護了水域生態環境。
據了解,此次活動與往期不同,購魚苗所用款均來源于今年全區非法捕撈當事人漁業資源損害賠償金。其中就有非法捕撈當事人黎某某與劉某某的損害賠償金。望著白花花的魚苗游入水中,他們心生感慨地說,此次活動促成了他們從破壞生態者到生態修復者的轉變,以后再也不會為了圖一時之小利鋌而走險作出違法行為了。
自婺城區設立禁漁區和禁漁期以來,漁業非法捕撈行為時有發生,影響了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可持續發展。為破解難題,今年10月,區農業農村局聯合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建立漁業資源損害賠償“三方協作”工作機制,明確職責范圍、啟動程序、損害賠償原則及標準、賠償金的使用和監督等。在打擊漁業資源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逐步形成了刑事追究與修復環境相結合、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相聯動、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相銜接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保障轄區水域環境健康、持續、和諧發展。
今年以來,區檢察院共受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21件27人。針對此類侵害生態環境的犯罪案件,在“三方協作”機制的推動下,區檢察院積極探索“司法+督促生態修復”辦案模式,將生態修復責任納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促進多元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機制的建立。
“‘三方協作’機制實現了行政處罰到刑事處罰的升級。鑒于此,今年全區非法捕撈行為同比下降50%,從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區農業農村局漁政管理站站長陳亮說。同時,呼吁廣大群眾不要使用違禁漁具和方式捕撈,進一步增強生態保護和守法意識,夯實婺城生態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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