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預繳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的建設單位或個人,符合返還條件但尚未辦理返退手續的,請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天內前來我辦辦理返退手續。工程尚未竣工的,請將具體情況說明交我辦備案。
逾期視為放棄,不再辦理。返退并上繳國庫。
聯系人:金女士
聯系電話:(0579)82330605
地址:金華市婺城區紫金南街369號婺城區行政服務中心2樓204室
特此公告
金華市婺城區新型墻體材料和散裝水泥推廣中心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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