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金權)4月1日-4月2日,婺城區法院開展了為期兩天的“清風利劍“執行專項行動,學史力行深化“三服務”,在堅持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同時,踐行“辦實事、解民憂”,加強執行力度,打擊拒執行為,最大程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倪某民系養牛農戶,被執行人倪某金以販牛為業,2020年9月,倪某金以買牛為由向倪某民借款1萬元,承諾一周內歸還。但當約定時限已過,且倪某民多次催款,倪某金均以各種理由推脫歸還借款,遂倪某民向法院提起訴訟獲法院支持。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倪某金仍毫無還款意愿。案件承辦人多次傳喚倪某金到庭,倪某金屢次爽約,最后索性拒接法院電話。
行動第一天早上六點,承辦人冒著大雨敲開倪某金家門,告知其拒不履行將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面對突然出現的執行干警,倪某金一臉驚訝,緩過神后,現場還清了對倪某民的欠款。但因被執行人倪某金有履行能力不及時主動履行,法院決定對其罰款1000元。
同樣得益于此次行動的還有市民馬先生。馬先生與宋某某的執行案件標的為6.5萬元,宋某某拒不履行也未申報財產狀況。馬先生知曉宋某某有較多債務后,積極協助案件承辦人查找線索。行動前一天,馬先生向法院反映被執行人宋某某疑似開豪車出入商場。
承辦人發現相關車輛設有抵押且被多地法院查封后,轉變工作思路,借著專項執行行動的震懾作用向被執行人宋某某施壓。最終,被執行人主動前往法院報告財產情況并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法院的效率可真高!昨天剛剛反映線索,今天就幫我把難題解決了,太感謝你們了。”達成和解協議后,申請人馬先生感激地說道。
據了解,此次行動是婺城區法院今年開展的第二次專項執行行動。此次行動重點圍繞涉民生、重點敏感案件,兼顧在辦新收案件和終本老案件,仔細排查、做優預案、周密部署,組織160余人次參與,并邀請5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監督。行動兩天以來,共強制傳喚被執行人52人,拘留9人,罰款30人次3.95萬元,扣押車輛2臺,執行完畢23件,達成執行和解17件,執行到位金額174.9萬元,執行和解涉及標的金額253.7萬元。
婺城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常態化開展此類專項執行行動,不斷增強法院執行的威懾力,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為婺城“五大名城”建設貢獻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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