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婺城工商分局核準登記了新獅街道五一村經濟合作社。據悉,該合作社由新獅街道五一社區居民委員會出資,是全市首家按《浙江省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登記設立的村經濟合作社。
據介紹,該村經濟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包括經營管理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組織各業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拓展物業經營。它的建立,確定了合法的法人資格,使其能夠公平地參與市場經營活動,這對進一步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維護和保障村經濟合作社和廣大社員合法權益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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