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志和,字子同,初名龜齡。號玄真子、煙波釣徒,生于唐天寶2年(743年),婺州金華人。其父張游一生在家閑居,他“清真好道”,精通莊列道家思想。張志和從幼受到其父道學文化熏陶。后張志和因生活在唐帝國從鼎盛跌落中衰的轉變期,“安史之亂”對他的思想和處世立身產生消極影響。
唐肅宗年間,張志和離開了養育他的婺城到京城“游太學”,取得國子學士資格。不久一舉明經擢第,此年僅16歲。一個弱冠少年就能向肅宗皇帝獻策,可謂少年得志,因張志和才華出眾,受肅宗李亨賞識,特加獎掖,人民為待詔翰林,授予左金吾錄事參軍,肅宗同時還賜名“志和”與他,自此志和即為其名。正當他少年春風,榮寵之際,卻不慎因事得罪朝廷,被貶為南浦(今江西南昌西南)為尉官。雖然被貶時間不長,中途即量移他郡,不久又遇赦回到京城長安,但卻在他心靈上留下一道深痕,他似乎看破官場,泯滅仕念。于是趁家親亡故之機,以奔喪為由請求辭官返金華。
其兄鶴齡,擔心弟弟浪跡湖海,遁世不還,寫了一首《漁父歌》召其歸來,張志和聽從兄長安排,回越居住。他生活簡樸,不修邊幅。常去水濱河溪效法姜太公無餌垂魚。如此逍遙隱居生活10年。
唐大歷9年(774)秋冬,顏真卿偕同門生、弟侄、賓客前來平望驛游覽,大家飲酒作詞,暢酣淋漓,張志和酒酣耳熱,忘乎所以,飄然若仙,他乘興要為眾人表演水上游戲,不幸溺水而亡。顏真卿為其撰寫碑銘。
張志和的著作共有三種:《太易》15卷,《玄真子》12卷,今僅存《玄真子》上、中、下3卷,而流傳與世的詩詞也僅9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