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成功調處15起民事申訴案件
昨天,記者從婺城區(qū)檢察院獲悉,今年以來,該院充分運用調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成功調處了14件房屋買賣民事申訴案,并牽頭調處了1起省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工作小組交辦的申訴案件。其中14件房屋買賣民事申訴案,從受理到調處結案不足3個月,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化解了社會矛盾。
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民事申訴案件大多為當事人不服法院判決,到檢察機關申訴,最終目的是討個說法,解決問題。但民行部門受抗訴周期長、改判難等諸多因素影響,往往不利于案件的解決。因此,該院在受理申訴案件后,首先審查案件有無調處可能,并進行公開審查答復,充分聽取申訴人的理由、事實依據及請求,公開告知申訴人經檢察院審查認定的抗訴理由、案件事實和法律依據,讓申訴人充分了解案情及審查處理情況,為調處工作奠定基礎。
同時,為結合調處工作,該院還制作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調處告知書》,詳盡描述民行調處的范圍、原則、程序等。申訴人來檢察院申訴時,即會收到這一文書,在其有意向調處時,及時告知院方,便于院方及時掌握當事人意向。并注重教育疏導,根據案件當事人心理狀態(tài)與認知水平的差異,認真聽取當事人傾訴,從情理的角度予以勸解,引導其以正確的心態(tài)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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