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新論
用心想事用智謀事用力干事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指出,黨的領導是實現“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根本保證。必須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不斷提高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這對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來說,就是要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做到用心想事、用智謀事、用力干事。
用心想事,就是心無旁騖,把心思用在研究解決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上。應該說,當前大多數黨員干部都能較好地做到這一點,但也有一些黨員干部不是這樣:或者缺乏責任心和使命感,心不在焉,不知道要干什么事、該干什么事;或者把心思用錯了地方,對領導的事熱心,對親友的事操心,對自己的事專心,就是對關系國計民生的事不上心。這樣做的后果,必然是耽誤本地區、本部門的發展,影響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的大局,辜負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期待。面對“十二五”時期艱巨復雜的改革發展任務,黨員干部應把用心想事作為一種政治責任和黨性要求,拋棄私心雜念,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意識,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
用智謀事,就是開動腦筋,不斷探索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新思路、新途徑。當前,世情、國情、黨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發展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是一個大課題,不僅需要我們“用心”,即有熱情、有干勁;而且要求我們“用智”,即動腦筋、善謀劃。有“智”,可以事半功倍;無“智”,只能事倍功半。“用智”的前提是了解政策、熟悉程序、掌握規律。政策吃不準,方向就會錯;程序不熟悉,效率難提高;規律不掌握,工作無頭緒。用智謀事,就是堅持按政策辦事、按程序辦事、按規律辦事,同時敢于直面矛盾,大膽探索創新,著力破解難題。
用力干事,就是腳踏實地,為開創事業發展新局面舍得花大氣力、下苦功夫。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不愿下功夫,企圖不勞而獲,常常坐失機遇;不下苦功夫,總是急功近利,每每得不償失。“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做好“十二五”時期的各項工作,迫切需要廣大黨員干部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求真務實、真抓實干,艱苦奮斗、用力干事。用力干事,應當發揚“實勁”和“韌勁”。發揚“實勁”,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察實情、干實事、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發揚“韌勁”,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為任何干擾所惑,克服三心二意,防止半途而廢,堅定不移地向著既定的目標前進。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30日《人民網》
前沿觀點
領導干部2010新觀念調查
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錯綜復雜,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更新空前加快,各種思想理念相互激蕩,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領導干部如果不注重思想創新、不站在時代前沿,就必然會落伍,甚至被淘汰。
2010年,官場“雷人雷語”及腐敗事件不斷見諸報端,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比如“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赴京非正常上訪,一次罰款二次拘留三次勞教”等。這些現象的背后最根本在于個別官員思想僵化、觀念落后。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要行使好權力,不僅要不斷提升能力,更要不斷樹立新思想、新觀念,始終站在時代前沿,做觀念創新的引領者和實踐者。
回首2010,展望2011,哪些觀念亟需領導干部更新、掌握?近日,人民論壇雜志聯合人民論壇網、人民網、新浪網、騰訊網等進行了專題調查,評選出2010年領導干部十大新觀念。本期策劃專題對這十個新觀念進行了深度評析,約請了多位知名專家進行解讀或點評。
總體來看,評選出的十大新觀念反映出2010年領導干部的思想動態已顯得更加理性、穩健、積極進取。但新觀念要真正成為大多數領導干部主動踐行的思想理念,還須沖破多重思想障礙,如擺脫依賴傳統發展路徑的思想惰性、弱化官本位意識等。
——人民論壇“特別策劃”組
1)眼睛向下看
上榜理由: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群眾對于干部的選拔任用將更具發言權與影響力。這就使得領導干部要徹底摒棄片面“唯上”的政績觀,轉而將“眼睛向下看”,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
2)“網絡”是個好東西
上榜理由:從“網絡恐懼”到“官博”盛行,再到利用網絡聽取社情民意,解決民生問題,領導干部對網絡的認識水準從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他的執政水平。
3)拼GDP不如比民生
上榜理由: 比民生,將成為地方政府競爭和官員業績考核的新標向。官員應當卸掉GDP的政治枷鎖,以GDP為主要甚至唯一考核指標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
4)孩子老婆得管住
上榜理由:不少官員雖然能管住自身,但常常因為“問題”孩子、“問題”老婆而引禍上身,“我爸是李剛”的“豪言”對領導干部而言無疑是一記警鐘。
5)科學發展是硬道理
上榜理由:發展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但發展要可持續,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當前尤其要強調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6)當官也高危,用權需謹慎
上榜理由:國土局長、縣委書記等都是高危崗位,領導干部應當具有崗位風險意識,抵得住權力、金錢、美色等誘惑。
7)強拆不行了
上榜理由:拆遷成為當今中國社會矛盾的聚焦點,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不拆不行,強拆更不行,領導干部面對拆遷問題,要做到以人為本。
8)做個“透明人”
上榜理由:作為領導干部要光明磊落,胸襟坦蕩,表里如一,不能做“兩面人”,而是要自覺公開個人重要事項,做個“透明人”。
9)學習是一劑“降壓藥”
上榜理由:學習是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我黨由經驗型政黨走向學習型政黨,各級黨組織由拍腦袋決策走向科學決策, 學習都至關重要。
10)論資排輩OUT了
上榜理由:領導干部應打破論資排輩用人潛規則,廣納賢才,大膽啟用年富力強、有膽識、有魄力、有干勁、有能力的年輕干部。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人民論壇》
社會思考
領導干部該如何面對“二姨夫猜想”
“二姨夫猜想”雖然以令人欣慰的方式走向尾聲,但它所敲響的警鐘,應該時時在干部們耳邊回響。
12月25日,在復旦學生黃山遇險報警事件中被傳“非常有影響力”的“二姨夫”終于現身,以自己“下崗工人”的身份證明,之前對于滬皖兩地強力聯手救援的種種推斷,只是并無依據的猜想。
僅就這一特定事件而言,謎底的揭開道明了真相,厘清了傳言,讓可能被牽連的當事人和機構松了一口氣,但“二姨夫猜想”所反映出的公眾心態和輿論情緒,卻遠不能令人輕松。
“二姨夫猜想”,只是近年來眾多熱點公共事件的一個側影。在這些事件中,公眾心里有一根弦始終緊繃。大家對事件背后的人際關系、權力影響、可能存在的潛規則保持高度警覺,有時甚至到了“過敏”的程度。干部家屬組團出國游,是不是公款埋單?公車肇事逃逸后司機自首,是不是在當替罪羊?領導的孩子提干了,是不是借了家庭的光?這些質疑和追問,有時有答案,有時沒有答案,更多的時候“不需要答案”,集體圍觀下的缺席審判,通常都是“有罪推定”。
公平地講,在這種社會心理氛圍之下,不免會有事實偏差,難免造成誤傷,領導干部群體所承受的心理壓力,可想而知。是無聲隱忍、委屈申辯、高調辟謠,還是激烈的“雙起訴”、“跨省抓捕”?以怎樣的態度分析和對待此類事件,涉及輿論監督、干部形象、干群關系等重要問題,值得每一位領導干部高度警醒、深刻思考。
應當看到,“二姨夫猜想”不能一概視為“二姨夫臆測”、“二姨夫謠言”。因為事實證明,這類“猜想”雖有捕風捉影之嫌,但“不幸而猜中”的情形不在少數。從華南虎照到高考移民、從羅彩霞案到“局長日記”,調查結果表明,一些領導干部行為確實有失檢點,以權謀私現象的確并不鮮見。不少情況下,上海的“二姨夫”只是在替另外某個地方的“二姨夫”埋單,而不能怪輿論戴著“有色眼鏡”。
應當看到,失去監督的信任往往是速朽的。人民群眾把社會管理的重任托付給公職人員,是出于他們可貴的信任,但這種信任決不是一勞永逸、一成不變的。批評和監督政府部門、公職人員,既是群眾對自身民主權利的維護,也是幫助政府部門及早發現問題、改正缺點、提高行政水平。對這些監督的聲音,委屈允許存在,申辯也有必要,但決不能逃避,更不能打壓。
還應當看到,在輿論監督的過程中,出現一些過激情緒和言論,固然有其不客觀、不理性的一面,但究其原因,一定程度上跟一些地方言路不暢、對群眾呼聲響應不力有關。我們要有這樣的信心:如果呼聲得到重視,如果監督的制度始終健全、監督的渠道始終暢通,群眾絕不會有意為難誰,即使出現一些偏頗的言論、偏激的情緒,也一定能夠及時化解。
——資料來源:2010年12月27日《人民網》
熱點時評
正招維權不管用,才會出現“怪招維權”
新年伊始,一條名為“誰救我爸,精神病院關14年”帖子引起眾多網友圍觀。迫于輿論壓力,湖北竹溪縣公安局“釋放”了郭元榮。有關部門稱,“民女賣身救父”是欺騙,策劃者誘導媒體和網民關注。而策劃者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維權需用怪招”。
虛構的民女“郭寒韻”,虛構的“許身救父”,用謊言和欺騙博取網民同情和義憤,通過炒作引起外部輿論關注,操縱網絡民意,從而達到目的。只有傳達真實有效信息,輿論監督才會發揮作用,才是有效、積極的圍觀,而虛構炒作會損害網絡環境——判斷竹溪此事的孰是孰非并不難。然而該事件留下的教訓又不止于此。騙局是真的,但維權也難說是假的,否則又怎么解釋“我爸”的迅速“釋放”?“維權需用怪招”是怪論,但怪論后面有事實:怪招維權很有效。我不相信正招維權不管用,但有目共睹的又是,怪招在很多時候,比正招更管用,而且在很多時候,只有怪招才管用。這是更值得思考的。
怪招維權才有效的情形,已是屢有所見。比如這些年一些地方頻頻出現出租車罷運事情,其起因不是出租汽車公司擅自提高管理費,加重司機負擔,就是黑車橫行,泛濫成災,侵害了合法出租車司機的利益。罷運之前,他們也曾千呼萬吁,奈何職能部門仍是推諉塞責,管理不力,正是在這個背景下,出租車司機才集體罷運。而發人深思的是,罷運之后,立竿見影,問題馬上就迎刃而解。又比如一些地方的征地、拆遷中,群眾利益明顯被漠視,群眾左一次上訪右一次上訪,皆是說了也白說,于是遂有自焚等怪招。再比如某地街道上水泥電線桿被貨車撞得懸在空中搖搖欲墜,居民向有關單位呼吁十天無人管,無奈之下張貼“尋官啟事”:有關部門哪里去了?主管領導哪里去了?緊急尋找!于是很快“找到”。
以罷運、自焚、“尋官”等表達訴求,當事人其實又何尚不知是怪招,然而不能諱言的問題是,當事人在使出怪招前也反復提出過自己的訴求,可惜正招得不到正面回應,于是遂用了極端手段。怪招是下策,但千呼萬吁的“上策”用了又用卻總是難見動靜,一個下策就立竿見影,這不是更發人深省嗎?事實上,正面回應被怪招逼了才出來,客觀上也是提供了一種誤導性的預期:想讓問題得到解決,就得制造點“威脅穩定的事端”,否則就別想得到解決。如果說今天所謂“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怪招已頻頻發生,那么更讓人擔心的是,倘若“維權需用怪招”真的成了共識,真的成了常態,真的成了解決問題的模式,那才是社會難以承受之重了。有道是事實勝于雄辯,如果有一天正招維權就管用了,那么“維權需用怪招論”不攻自破矣。
——資料來源:2011年1月8日《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