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紀70年代我國開展第一次地名普查以來,至今已過去30年。這30年中,城市格局不斷地擴展、變化,城市中的街巷、建筑物(群)、居民地等地理實體不斷地消失和新生,與之相對應的地名也隨之大量更替。如今,婺城的土地上,消失了多少有歷史意義的老地名,又新生了多少瑯瑯上口的新地名?目前的地名環境如何?昨天,記者就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采訪了婺城區民政局副局長朱育清——
記者:為什么要開展第二次地名普查?開展地名普查的意義是什么?
朱育清: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是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進行的,距今時間長,地名情況變化大。隨著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場化、國際化的加快推進,全社會對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務提出更便捷、更規范、更高效的要求,為此,亟需進一步強化地名基礎工作,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和地名公共服務能力。地名普查是加強地名管理和服務的基礎性工作。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對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加強國防建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記者:第二次地名普查是屬于什么性質的普查?它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朱育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和《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第二次區地名普查是全國范圍的一項重要工作。婺城區的地名普查范圍為全區行政區域,計劃2011年底全面完成全區地名普查工作。主要任務是查清全區行政區域內地名的基本情況,掌握地名基礎數據,對有地無名、有名無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和地名用字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標準化處理,設立規范標準的地名標志,建立現勢性強、符合標準化要求、處理系統先進的地名信息系統,推進我區數字地名建設,進一步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記者:地名普查要查些什么?是不是只搜集記錄每個地理實體的名字就可以?
朱育清:地名普查包括自然地理實體和人文地理實體兩大門類,共11個大類。
(一)陸地水系(河流、湖泊、湖島、瀑布)名稱;
(二)陸地地形(濕地、丘陵、山脈、山峰、山口、關隘、洞穴)名稱;
(三)行政區域(區、鎮鄉、街道)名稱;
(四)群眾自治組織(村委會、居委會、社區)名稱;
(五)非行政區域(工業區、開發區、口岸、區片)名稱; (六)居民點(居民住宅區、自然村、農、林場點)名稱;
(七)交通運輸設施〔公路、鐵路、街、巷、車站(長途汽車站、火車站、公交車首末站)、停車場、橋梁、隧道、碼頭〕名稱;
(八)水利、電力設施(水庫、山塘、河道、涵閘、海塘、堤堰、發電站、變電所)名稱;
(九)紀念地、旅游景點〔紀念地(人物紀念地、事件紀念地、宗教紀念地)、遺址、公園、風景區〕名稱;
(十)建筑物〔房屋(15層以上高層建筑物或有特殊意義的建筑物)、亭、臺、碑、塔、廣場、體育場館〕名稱;
(十一)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地名意義的民間組織、具有地名意義的企業單位、軍事單位)名稱。
記者:我區開展地名普查工作的實施步驟是什么?
朱育清:地名普查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第二次全區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地名普查辦”),設在區民政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本次地名普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10年10月26日—2011年2月28日。一是組織準備。成立區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區地名普查辦,制訂普查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部署開展地名普查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相關普查人員。二是物財保障。落實普查經費,購置電腦、GPS等工作設備,安裝國家地名數據庫野外采集系統軟件及GPS衛星定位系統。三是業務培訓。對地名普查業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熟悉普查工作業務,掌握工作要領。四是資料準備。收集整理全區地名信息資料,準備地形圖以及衛星影像圖。
(二)調查登記階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5月31日。普查工作以鄉鎮、街道為基本普查單位,由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協助配合市地名普查及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開展調查登記工作。
普查人員參考區普查辦下發的地名信息資料,實地調查采訪地名現狀,查清地名的位置、范圍和相關信息,全面細致地核對,查漏補缺;對責任區域范圍內的地名信息資料進行調查登記,認真填寫《第二次婺城區地名普查地名目錄》和《第二次婺城區地名普查地名登記表》,并按要求在1:50000和1:10000地形圖上標注、校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本轄區普查填報的地名調查登記資料進行審核,分類匯總并上報區地名普查辦。區級相關職能部門要對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地名調查登記資料進行核實和確認。由市地名普查及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全區地名調查登記資料的校對匯總工作。
(三)考證錄入階段。2011年6月1日—8月31日。對外業形成的大范圍調查數據,由市地名普查及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整理、分析、歸納,并與原有資料進行核對,對重要地名和有疑問的地名信息進行實地調查,再分類錄入國家地名數據庫管理系統。對非標準地名根據國家、省、金華市地名管理的有關法規和規定,按地名命名、更名權限和程序,進行審定和標準化處理。依據國家、省有關地名標志標準,對重要地理實體設置地名標志。
(四)總結和成果應用階段。2011年9月1日—10月31日。在完成地名普查成果匯總的基礎上,做好地名普查總結,接受上級部門對我區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的復核、審查和驗收。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總結表彰工作。編制出版標準地名圖集和地名志,做好成果利用開發工作。記者:那么我區對于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有哪些工作要求?
朱育清:(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區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各成員單位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落實專人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時提供地名普查的相關資料,并做好普查登記資料的核實、確認等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工作機構并明確一名領導具體負責普查牽頭工作,同時必須配置一名以上業務骨干具體負責普查工作。區財政局要根據地名普查專項預算,及時安排普查經費,保障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工作責任。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專業要求比較強,因此,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區里的統一部署,集中一定的人力,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配合市地名辦開展普查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在2011年5月31日前協助配合市地名普查及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完成轄區內所有自然和人文地理實體地名信息資料的調查登記和審核匯總上報工作。
(三)建立普查工作聯絡員制度。為加強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及時溝通情況,研究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聯絡員制度。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精通本部門業務的人員作為聯絡員,聯絡員負責相關地名信息資料的提供和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上報的有關地名普查登記資料的審核確認工作。
(四)建立普查成果驗收制度和長效管理機制。本次地名普查信息采取市、區兩級聯合驗收上報制度。對地名信息有爭議的要組織熟悉本地情況的同志召開座談會,必要時還要查對相關歷史資料,力求完整準確。
所有的調查登記資料經綜合驗收合格后,由市地名普查及信息化管理服務中心負責錄入國家地名數據庫,形成文本資料和電子文檔一并上報。
普查完成后,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地名長效管理機制,落實專職管理人員對轄區內有變化(新增或消失)的地名,每隔一段時間予以補更,完善地名檔案資料,不斷充實地名數據庫,提高地名公共服務水平。
(五)促進成果應用,努力形成地名管理的長效機制。地名信息是社會基礎信息,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政府對社會的有效管理都需要提供完整、準確、方便、規范的地名信息服務。地名在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基礎作用越來越重要,社會各界對地名信息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各部門一定要提高對地名工作的認識,以這次地名普查為契機,創新地名服務工作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便捷及時規范的服務,為社會公眾參與政治經濟和文化活動創造良好的條件。普查完成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建立地名長效管理機制,落實專職管理人員對轄區內地名每隔一定時間予以補更,完善地名檔案資料,不斷充實地名數據庫,提高地名公共服務水平。